一擊必殺──狙擊簡史(上)

西元 1895 年,台灣台中

七月初五日,日軍涉大甲溪,破葫蘆墩,略臺中,栜東堡莊豪林大春、賴寬豫設國姓 會,集子弟千人,拒戰於頭家厝莊。莊人林傳年少,精火器,潛伏樹上,應彈而踣者 二十餘人;終被殺,放火焚莊。

──台灣通史‧卷三十六‧列傳八

名詞源流

marksman這個字在英文中最早出現在1660年,相信是由於民間使用來福槍做射擊競賽而來的。他們當時都是以白布、木板、甚至是削去樹皮的樹幹當成 靶子,在上面做個標記(mark)來射擊,槍法準能打中標記的,自然被稱為markman,後來拼法演變成marksman。在一般用法中,這個字通常只 是用來稱呼槍法準確的人,並不考量這個人是否經過專業射擊訓練。

sharpshooter這個字在英文中第一次使用是在1802年,它最早出現在一本英國陸軍編的軍事辭典中,用來稱呼奧國的步兵單位。等到1810年代,sharpshooter已經很通用了。同時,sharpshooter這個字當時拼成sharp shooter,sharp用來形容人有敏銳的意思。sharp shooter自然是敏銳、精確的射手;如果從其他語言來看,德文是Scharfschutze,法文則是tireur d'elite,涵意更是清楚。中文應該可以譯成「神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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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iper這個字的前身snipe這個字則在1832年第一次出現,源自於英軍在印度邊區的一種獵鳥活動。據說snipe是一種身體嬌小、動作十分靈活 的小鳥,要獵獲這種鳥並不容易,需要相當不錯的射擊和潛行的技術,這種運動也就被叫做snipe。後來等到一次大戰時,sniper這個名詞就取代了 sharp-shooter變成軍事上狙擊手的通稱,強調的除了射擊之外,還有掩藏自己蹤跡的能力。不過,sniper主要是英文世界在使用,其他國家仍 然使用sharp-shooter衍生出來的名詞。例如德文中用的是Heckenschutze,法文則是tireur embusque,都是埋伏射手的意思,中文譯成「狙擊手」還算不差。

在現代用法上,「神射手」通常指的是經過特別射擊訓練,槍法準確的射手,而「狙擊手」這個字的用法則比較複雜些;在軍事上,指的是除了射擊訓練之外,另外 還經過偽裝、潛行、偵察等等特種訓練的射手,要求比一般的「神射手」還更嚴苛。但是對一般大眾來說,「狙擊手」一字帶給人的印象是躲在暗處鬼鬼祟祟地進行 暗殺的人,實在不怎麼光明正大,所以這個字涵意有褒有貶,完全看聽眾的想法。由於「神射手」比較中性,不像「狙擊手」這個字可能給人負面印象,所以國外治 安單位傳統上都稱他們轄下的射手是「神射手」而非「狙擊手」,以維護形象。近十多年來,由於熱心推動狙擊發展人士的鼓吹,一般大眾才開始逐漸能夠接受「狙 擊手」這個專業。

歷史上最早的狙擊手

如果我們採用狙擊就是從隱藏處射擊的定義的話,歷史上最早記載的狙擊就應該是發生在特洛伊了。當天下無敵的阿奇里斯在特洛伊城門前耀武揚威時,從城牆上不知是那個角落中射出了一支冷箭,射中了他的腳踝命門。

當然狙擊不一定要用槍來進行,但是在一般用法上,主要還是跟近代槍支的發展息息相關。

早期發展

在火槍的發展史上,有很重要的兩項發明跟狙擊有關,一是膛線,另一是瞄準裝置。

最早在槍管壁上拉出膛線的是1498年維也納的Caspar Kollner,不過他的膛線是直直兩條線,應該是用來加快裝填速度,而非用來提高準確度的。真正使用螺旋式膛線的據信是在1500年到1520年間,在 今天德國的紐倫堡地區開始的;現在還保存的最早一支有膛線的槍是1544年在瑞士製造,現存於蘇黎世博物館。

至於瞄準裝置,大約也是在1500年前後發明的,是最基本的準星、照門的配備。有了膛線和瞄準裝置,射擊的準確度大大提高,可以達到200公尺之外。據說十六世紀初時,知名的大畫家兼發明家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曾經帶著自製的來福槍來到弗羅倫斯城牆上,瞄準圍城的敵軍開了一槍,打中300公尺外的一名敵兵。

自十六世紀起,前膛來福槍在中歐地區(今天的德、奧)開始大量的應用,當時那種來福槍稱為 jaeger,槍管很短,主要用途是在打獵和競賽上。到了1567年時,瑞士蘇黎世和伯恩地區已經時常舉辦使用來福槍的射擊競賽了,這種射擊的風尚很快地也傳播到歐洲各地。

當時德國各地諸侯的主要收入是出口傭兵,他們提供歐洲各國軍事服務,所配備的也就是這種jaeger來福槍,因此這些德國傭兵也稱為jaeger。不過, 由於使用來福槍的時候彈頭與膛線必須緊密咬合,無法像滑膛槍一樣使用直徑較槍管內徑還小的彈丸,因此前膛來福槍的裝彈十分困難而耗時。為求維持大量火力, 各國的正規部隊仍然配備滑膛槍,只有少數前衛部隊(skirmisher)才配備來福槍。

在美國開拓初期,有部份中歐移民也移到美洲來,定居在賓夕法尼亞州一帶,jaeger也隨之傳入美國。由於墾荒、狩獵、自衛之需,jaeger成為不可或 缺的工具。經過拓荒者的改良,口徑變小,槍管加長,加上槍托,也將彈頭用浸了油脂的布或皮革包上以利前膛裝彈。這就是著名的肯塔基來福槍的由來(這個名字 其實要到1812年才定下來,當時肯塔基是拓荒的前哨)。

美國獨立革命(1775-1780)

在美國獨立戰爭之初,美國大陸議會通過法案徵募10連來福槍手來助戰,其中最出名的是由摩根上校(Col. Daniel Morgan)帶領的來福槍手(Morgan's Riflemen)。他們由於熟悉野外環境,對於地形地物的利用有特別的專長,在作戰時成為輔助部隊,專門對付英軍軍官並擾亂英軍行列。他們的射擊距離約 在200至400碼之間,對當時配備滑膛槍、交戰距離通常在80碼內的英軍正規部隊來說,根本就如肉中刺一般。不過也由於他們都是自由自在慣了,常常不聽 軍令約束自己就溜出去對英軍開幾槍,對美軍指揮官來說在戰術運用上非常困難。像華盛頓將軍對他們的觀感就不怎麼好,曾經說過他們比較像會傳染的瘟疫而非有 用的資源("…more of a plague than an asset.")。

當時英軍標準配備的是著名的Brown Bess前膛裝填的滑膛燧石槍,它的有效殺傷射程約80碼(一說50碼),超出這個距離被打中的人可說是運氣極背。英國陸軍的漢格上校(Col. George Hanger)上校在1814年寫下這麼一段話:

「如果一個士兵的槍膛不是製造得很糟的話(許多都很糟),可以打中80碼外的人形靶、甚至是100碼;但是如果一個士兵在150碼外被敵人用一支平常的槍 瞄準並打傷的話,那麼他真的就是非常倒楣了;至於想用一支平常的槍射擊200碼外的人的話,你不如改為射擊月亮,兩者打中目標的機會都是一樣的。」

為了補充一般正規部隊火槍射程的不足,英軍也雇用德國的jaeger協助作戰。這些jaeger的來福槍對美軍一般部隊造成很大威脅,但是由於所用槍枝射程較短,還是對付不了肯塔基來福槍手。

肯塔基來福槍手在獨立戰爭中創下兩個最有名的狙殺成績。一是在1777年6月的薩拉托加之役(Battle of Saratoga)中,在300碼外射殺了英軍的西門‧福雷色將軍(Gen. Simon Fraser),徹底粉碎了英軍統帥約翰‧柏格因(Gen. John Burgoyne)的突圍計畫,導致從加拿大南下的數千英軍投降。這場勝利不但大大振奮了殖民地的人心,也影響了還在觀望中的法國。原本法國朝野對當時正 在巴黎遊說的佛蘭克林都是報以白眼、不理不睬的,此役勝利後,凡爾賽宮的大門馬上為他敞開。最後美國和法國簽訂了同盟條約,法國派遣海軍參戰對抗英國。

另一個犧牲者是英國的佛格森上尉(Capt. Patrick Ferguson,後晉升少校)。他本身也是個神槍手,由於肯塔基來福槍在戰爭初期的成功,他潛心研究設計了新型的來福槍,不但準確而且是後膛裝彈,最高 射速每分鐘6發,有效射程在200碼以上,性能和射速都遠勝過滑膛槍。他的來福槍先進的程度更遠遠超出了當代的技術水準。

他在1776年向英軍高層展示他的新槍,引起他們極大的興趣,生產了100支槍,並且讓他招募部隊組成一個身穿綠制服的輕步兵連(Light Company)到美洲作戰。他首次上陣在1777年的白蘭地酒之役(Battle of Brandywine),把美軍打得大敗。在此役中他還瞄準了125碼外一個正騎馬離去的美軍軍官,大概是由於紳士的風度他沒有對那軍官背後開槍,殊不知那軍官正是華盛頓!這就是著名的「未開的一槍」。

不幸的是,在此役他的右臂受傷,花了數個月的時間治療仍然殘廢。在這期間,他的輕步兵連被解散,兵員補入其他單位,他後來也未能重新組建。最後,在1780年的國王山之役他被一個肯塔基來福槍手射殺,死後他的新來福槍也隨之湮沒。歷史的瞬間真是可嘆。

拿破崙戰爭(1792-1815)

在18世紀中期時,歐洲大陸各國大都已經成立了配備來福槍的前衛部隊,其中最知名的除了德國的jaeger外,還有法國的voltigeur和chasseur,當各國和法國間的戰爭在1792年爆發後,他們發揮了極大的功用。

1799年,俄國和法國在瑞士交戰。俄軍的一個砲兵連封鎖了一個法軍必經的重要隘口,如果法軍要正面搶攻的話,在狹窄的山路上根本施展不開,只會白白送 命。這時在法軍中的瑞士志願兵帶著他們的來福槍潛到距離俄軍大砲約400碼處,在短短數分鐘之內,所有的砲手或死或傷,法軍不費一兵一卒就奪回了這個隘 口。

在歐洲各國中,只有英國對來福槍在軍事上的使用一點都不重視,雖然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吃了來福槍的虧,並沒有學到教訓。1799年,一支英軍在荷蘭登陸作 戰,在法國的來福槍下傷亡慘重,卻還執迷不悟。甚至在1805年的特拉法加岬之役中,在旗艦「勝利號」上的納爾遜提督也是被在法艦「可畏號」主桅上的法國 狙擊手所傷,在痛苦與欣慰交織中死去。

後來,英國終於亡羊補牢,也招募了一營來福槍手,番號是第六十步兵團第五營,成員大部份是德裔的jaeger。接著更成立了著名的第九十五來福槍團,在伊 利亞半島(西班牙)的作戰中發揮極大的功用。第九十五來福槍團的特色是身穿暗綠色的制服,有別於英軍正規軍的鮮紅色。他們大部份擔任前衛的工作,專門對付 法軍軍官,在法軍中造成很大的傷亡。

美國南北戰爭(1861-1865)

1849 年,法國陸軍上尉Claude-Etienne Minie發明了彈底有凹孔的彈頭,子彈發射時的氣體會經由這個凹孔將彈頭底部撐大,跟槍管的膛線咬合;這麼一來,彈頭直徑可以做得比槍膛內徑小,解決了 前膛來福槍裝填困難的問題。到了美國南北戰爭時期,西方各國幾乎都已經全部改配使用雷管的前膛來福槍(rifle-musket)了。

南北戰爭時北軍的柏丹上校(Col. Hiram Berdan,日後晉升准將)在1861年招募了兩團神射手(Berdan's Regiments of Sharpshooters)。他們是步兵單位,主要是作為主力部隊的前衛,偶爾才充當狙擊手之用。在剛成立時,他們使用自備的前膛來福槍或是配發的柯爾特轉輪來福槍,要一直到1862年才改用夏普斯(Sharps)單發後膛來福槍。

克里斯丁‧夏普斯(Christian Sharps)在1848年設計了一種落下式的後膛閉鎖裝置,成為他日後一系列後膛來福槍的基礎。經過多次改良後,他1859型的設計被美國聯邦軍隊採 用,由於是後膛裝填,特別受到騎兵和前衛部隊的歡迎。美國北軍在戰爭期間共購買了8萬多支的夏普斯卡賓槍以及9千多支夏普斯步槍;南軍方面雖然無法購買, 卻也自己設廠仿造。在戰後,夏普斯步槍改為使用金屬彈殼的子彈,仍然活躍在西部各拓荒地區,在獵野牛的獵人間尤其流行。據說甚至到了韓戰期間,負責看守共 軍戰俘的印度部隊中仍然有配備夏普斯步槍的。

有的說法認為所謂的sharpshooter是由於這些北軍的神射手使用夏普斯步槍而來的,這當然是以訛傳訛的說法。除了前面說的 sharpshooter這個字早在19世紀初期就已經出現之外,另一個證據是柏丹當年的募兵海報。在1861年8月的一張海報中說道:「TO THE SHARP SHOOTERS OF WINDHAM COUNTY!....... for Col. Berdan's Regiment of Sharp Shooters...」很顯然的跟夏普斯沒有關係了。

柏丹射手的來源都是一些原本就很準確的射手,而非從頭訓練起。招募的最低標準是要求在200碼的距離射擊10發,發發必須落在10吋直徑的圓圈內。比較特 別的地方在於他們已經開始使用偽裝,身上的制服也是暗綠色而非北軍制式的藍色軍服。由於是前衛的關係,他們一般都以連級以上的編制接敵,接戰距離通常也都 在400碼以下;以個人單兵進行狙擊的機會比較少一點,但是也創下不少戰果。

南軍的狙擊手在當時並沒有像北軍那樣公開龐大的編制,由於南方資源比較短缺,狙擊用的來福槍都由英國偷渡進口,最有名的是克爾(Kerr)和惠渥斯 (Whitworth)這兩種來福槍。這兩種槍都是前膛裝藥,裝上光學瞄準鏡後射程可達一千兩百碼以上,其中尤以惠渥斯來福槍最為準確,著名的幾次狙擊都 是用惠渥斯來福槍在 七、八百碼外完成的。由於這些槍昂貴稀少(當年一支惠渥斯來福槍要價$500,北軍的一支夏普斯步槍只要$43,如果是一般士兵配發的前膛來福槍,價格更 便宜,不到$20),南軍中只有千中選一的射擊好手才能擔任狙擊手,通常在一個軍裡也沒有幾個人。

雖然南軍的狙擊手人數很少,戰果卻非常輝煌;他們不擔任一般勤務,在戰場上來去自如,自己選擇最有效的狙擊位置。在整個南北戰爭期間,至少有三名北軍將領 成為南軍這些長程狙擊手的犧牲品,傷亡的其他中下級軍官更不計其數。甚至林肯本人也一度在視察戰場時成為目標,雖然他逃過一難,他的隨員卻被打中。

除了對付人員目標外,砲兵也是雙方狙擊手最喜歡的目標。當時由於缺乏通信方法,砲兵仍然必須使用直接目視射擊,配備的位置就不能離敵軍陣線太遠,通常在 700、800碼的距離外。一個優秀的狙擊手配上一把好槍,往往可以讓砲手無法到砲口裝彈(當時都是前膛砲),有時甚至連移動砲位都辦不到。所以當時的砲 兵只要一發現有敵軍狙擊手的蹤跡(這時還是使用黑色火藥,射擊時會製造出大量白煙),通常會馬上調轉砲口,把狙擊手位置附近轟個稀爛。

其實就裝備來說,夏普斯後膛來福槍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後膛槍幾乎在任何姿勢下都可以裝填,騎兵在馬上使用不成問題,步兵的話更可以用臥姿或跪姿躲在掩蔽物之後裝填,對狙擊手來說更是方便;如果是前膛槍的話,士兵必須直立裝填,目標暴露太大,馬上也無法使用。

另外,後膛裝填十分快速極少失誤,如果出了問題要障礙排除也很容易。前膛槍裝填手續繁複,雖然從18世紀起已經使用 紙包彈藥以利裝填,整個程序還是快不起來。1834年時英國陸軍測試使用雷管的前膛槍時的記錄顯示,即使是技術純熟的士兵每分鐘射速也不過三發;這還是在 沒有戰鬥壓力下的成績。在實戰時,由於種種因素影響,能夠維持每分鐘兩發就算不錯了。還有,士兵在戰場上慌亂之際非常容易出錯。最常見的錯誤之一就是在裝 填後忘了將通條抽出槍管,一扣扳機,通條就不知道飛到那裡去了,自然無法再裝填。

另外常見的錯誤是在忙亂之間誤將彈頭而非火藥先塞入槍口,造成不發彈,士兵只能退出行列到後面慢慢把彈頭挖出來。這還算是先知先覺,許多士兵在戰鬥 時根本就忘了自己有沒有開槍,有沒有不發彈也不清楚,往往多次裝彈,結果當然更糟糕。在1863年蓋茲堡戰役後北軍清理戰場,發現雙方士兵遺留在戰場上的 37,574支步槍中,槍管中還有子彈的有24,000支,其中有一顆彈頭的有6,000支,誤塞了兩顆彈頭的有12,000支,塞了3到10顆彈頭的有 6,000支,最高記錄是一支槍中塞了23顆彈頭,堪稱是不世出的天才手筆。

波爾戰爭(1899-1902)

到了波爾戰爭時,交戰雙方已經都開始使用現代的栓式槍機的步槍。英軍使用的是 .303吋李‧恩菲爾德步槍(Lee-Enfield rifle),波爾人則使用 1893 年型的毛瑟步槍(C93 'Spanish' Mauser)。

毛瑟步槍在長距離射擊時的準確度比較好一點,但是主要的差別還是在戰術方面。英軍以攻勢作戰為主,使用的步兵戰術還是以排、連為單位的排放 (volley)為準則;而波爾人方面以防禦為主,在射擊時以個人自行發揮。由於他們能夠充分利用地形地物掩蔽與偽裝,再加上墾荒的生活經驗,大部份波爾 人都是射擊能手,雖然並沒有用上瞄準鏡,準確的程度讓人咋舌。更何況當時雙方都已經使用無煙火藥作為子彈裝藥,射擊時不再像黑色火藥時代會冒出一陣白煙, 所以很難找出發射位置。

當時英軍老兵流行告誡新兵一句忠言:「儘量跟軍官和白色岩石保持距離。」因為前者是波爾人的目標,而後者是測距的極佳對象。不但如此,在波爾戰爭中更開始了一個幾乎後來全世界每個士兵都聽過的迷信:「絕不可以用一根火柴連點三根煙。」波爾人的射擊能力在此可見其一斑。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

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德軍狙擊手橫行壕溝戰場,聯軍完全處於挨打狀態,主要有三個原因:

  1. 德軍高級統帥部及早發現壕溝戰的特性
    在開戰之時德軍並未有狙擊手的配備,在1914年10月後壕溝戰開始成型時,德軍高級統帥部即刻進行狙擊手的編組與訓練,單單1915年一年就訂購了 20,000支狙擊槍及附屬的瞄準鏡配發到前線部隊;前線每個步兵連都分配到至少6支狙擊槍。及早的行動讓德軍狙擊手主宰了戰場。

  2. 德軍狙擊手的選擇與使用
    德軍狙擊手都是從有狩獵經驗的人中挑出,再加上特訓,效果自然卓著。同時他們雖然配備在連級單位,卻有戰場上來去自如的特權,可以自由選擇自己能發揮最大效用的位置。

  3. 德國光學瞄準鏡的優勢
    德國光學產品的品質和數量都勝過其他國家;當英軍想配發瞄準鏡時,發現根本就沒有國貨供應,只有戰前流入的蔡斯或萊卡可用,不得不設廠自製,這樣一來初期裝備數量自然不足。

當英軍認知到德國狙擊手是極大的威脅後,發現唯一的反制武器是自己也有狙擊手。但由於英國自十九世紀開始已經對民用槍枝進行管制,絕大部份的人民都 沒有射擊或狩獵經驗,也因此配發到前線的少數狙擊槍十支中有六支都被誤用,無法有效對抗德軍狙擊手。因為成效不彰,英軍才逐漸認知到需要設立專門的訓練課 程,系統化地教導狙擊的技巧。

從1915年開始,英軍設立了許多狙擊手速成訓練班。不過由於高層人謀不臧僵化因循,設備、教材兩缺,浪費了許多時間。像是著名的赫司克皮理察少校(Maj. H. Hesketh-Prichard)主持的第一軍團狙擊觀測偵察學校(Sniping, Observation, Scout School, SOS)要遲至1916年11月才正式成立。

因此,從1914年到1915年接近一年半的時間裡,德國狙擊手在西線壕溝幾乎可說是橫行無阻。在1916年之後英軍才有比較有效的反擊策略。其中 最重要的發展有二,一是開始使用兩人狙擊小組的編組,除了增加狙擊手觀測偵察的能力之外,多一個同伴對於狙擊手的戰鬥壓力也有緩解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士 氣。二是使用裝扮得維妙維肖的半身假人,誘引德軍狙擊手射擊暴露位置。這種假人戰術的成功可以從英軍第一軍團的戰果看出,在數個月的測試期間中,共有71 名德軍狙擊手被狙殺,其中有67名是因為射擊了假人頭才暴露了位置的。

德軍也有狙擊學校,更有組織性地發展狙擊戰術,不論是偽裝掩體的構築、穿甲彈的引進、防護裝甲板等等,都比協約國方面先發展出來使用;只是因為留下的文件 資料比較少,所以不如英軍方面知名。初期德軍狙擊手大部份都是有狩獵經驗的農家子弟,訓練起來也比較容易。德國中南部一帶林地遍佈,農家子弟暇時帶支配有 瞄準鏡的小口徑獵槍到森林去打個把隻松鼠、兔子讓家裡打打牙祭,這是很平常的事,也就此造就了不少天生的射手。

德國 Kar98k 毛瑟步槍

德軍方面的狙擊槍以修改過的7.92mm毛瑟Gewehr 98及Kar98k為主,配備3或4倍的瞄準鏡,倍率雖然不是很高,但是在雙方距離相當近的壕溝戰場上使用起來綽綽有餘。英軍方面的 .303吋李‧恩菲爾德步槍(Short Magazine Lee-Enfield,SMLE)的準確性稍嫌不足,於是改以也是用毛瑟槍機設計的P.14型步槍做為狙擊槍。另外加拿大軍使用羅斯(Ross)步槍的 狙擊手也很出色,美國在一次大戰間著名的狙擊手Herbert W. McBride上尉就是在加拿大志願軍中服役時開始狙擊的。美軍、法軍和比軍方面則乏善可陳,沒有什麼積極的狙擊作為。在東線方面,俄軍根本沒有所謂的狙 擊手,既無裝備也無編制,在德軍狙擊手的槍下亡魂不知凡幾。

由於西方傳統戰爭概念認為打仗要光明正大,像狙擊手這種放冷槍的傢伙只有在戰時有需要才臨時編組,一般認為是必要之惡。戰後各國軍方高層自然對狙擊戰術興 趣缺缺,又把它冷藏起來,只有蘇聯紅軍記取一次大戰教訓稍有留意;但是當時蘇聯紅軍全力往機動化方向發展,狙擊方面的正式發展也是停滯不前。等到第二次大 戰時,幾乎所有參戰國都完全沒有準備。

(本文刊登於全球防衛雜誌第 188、189 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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