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雲跨海戰大和──大和島空戰探析(五)

防空火力

由於轟炸機群從瀋陽附近的內陸機場起飛,而非事前集結在前線機場,加以時間、高度選擇巧妙,11月6日的任務可以說是出其不意,讓美國遠東航空軍措手不及,未能派出戰鬥機前來攔截。島上游擊隊唯一的防禦,就只有防空火力了,但是這些對空射擊的防空火力有多猛烈呢?

最 早提到高射炮火的文字或許是1956年由空8師飛行員王光斗撰寫的「猛炸大和島」一文,收錄於1956年出版的《志願軍一日》文集。(注23)王光斗是解 放軍東北第1航校第1期甲班學員,此時剛畢業不久,大約20歲上下,所屬單位應是空8師22團2大隊2中隊。他寫道:「大和島清楚地在前方出現了,敵人的 高射炮慌忙向我們亂打起來。這時,帶隊長機發出了『密集戰鬥隊形』的命令。我們以更緊更密的隊形向攻擊目標撲去。敵人的高射炮彈在空中爆出耀眼的閃光,乳 白色的煙團佈滿在我們的周圍。可是誰也不管它,仍然編著整齊的隊形,直向目標衝去。我緊緊盯著長機的彈艙,等著第一顆炸彈露頭,以便按照他的信號把炸彈准 確地投下去。」

領隊的大隊長韓明陽在1990年代的回憶則稱:「轟炸機編隊按地形、地物識別,找到了大和島。我們迅速對準了轟炸目標。這 時我們發現在天空出現了朵朵煙團,這是敵人的高射炮向我們射擊了。此刻機群距目標還有三分鐘飛行距離。我發出口令:……,過了一陣子,炮火似乎更猛烈了, 機群中所有的飛行員隊形嚴緊勇往直前。這時,敵人的高射炮火更密集地在轟炸機群前後爆炸著,冒著一團團火花,氣浪使飛機顛簸比較厲害。」(注24)

他們的回憶是典型戰爭電影中轟炸機群突破高射炮彈幕火網的情景,雖然描述得栩栩如生,但可能過度渲染了。參考美方資料,當時大和島上游擊隊並未配備高射炮,甚至連防空機炮都沒有,最多只能以輕武器對空射擊!

重機槍是各小島的主要防空武器,攝於白翎島

首 先,王光斗回憶的乳白色煙團讓人覺得匪夷所思。產生乳白色煙團的高射炮火僅見於一次大戰的歐洲西部戰場,英軍使用黑色火藥作為高射炮霰彈裝藥,黑色火藥爆 炸後會產生大量白煙;德軍則使用黃色炸藥(TNT),爆炸後產生黑煙。一次大戰後,隨著航空技術的進步,飛機從木質骨架外蒙帆布的結構發展到全金屬結構, 黑色火藥的爆炸威力已顯不足。在二次大戰時歐美各國都已經改用黃色炸藥或更猛烈的爆炸劑。如二次大戰時美軍的高射炮,其彈藥內裝爆藥不是黃色炸藥就是 RDX,爆炸後產生的只會是黑色或灰黑色煙團。王光斗提到乳白色煙團,可能是根據國共內戰時期的經驗加以附會,但是用此來描述朝鮮戰爭時期「聯合國軍」的 高射炮火力,卻是弄巧成拙。

進一步來說,空中若要出現上述的高射炮火煙團,只能來自中、大口徑高射炮的射擊,輕武器和小口徑防空機炮的射 擊不會產生這種煙團。「聯合國軍」在朝鮮戰爭前期的防空火力由美國陸軍提供,到了後期美軍才開始訓練並裝備韓國防空單位,但防空的主力仍是美軍。此時美國 陸軍制式防空武器是90毫米高射炮、40毫米高射機關炮、以及12.7毫米高射機槍。這些武器中,能夠在機群旁爆炸形成火花煙團氣浪的,只有使用VT引信 或定時引信的90毫米高射炮。40毫米高射機關炮使用的是高爆彈或高爆曳光彈,雖然其中部分引信有自毀功能,會在發射後一段時間自行引爆(大約是飛行距離 3050米左右),減少流彈傷害友軍的可能性,但炮手無法調整其自爆時間,不會那麼恰好在轟炸機群前後爆炸。12.7毫米高射機槍則更不用說了,根本不會 有煙團產生。所以,若要形成王光斗和韓明陽回憶中的密集炮火煙團,那必得要有相當數量的90毫米高射炮成建制單位集中使用才行。

只不過, 此時「聯合國軍」並沒有向外島游擊隊提供防空武器。朝鮮戰爭期間「聯合國軍」防空火力由美第8集團軍負責,按照美國陸軍編制,防空單位分為高射炮營 (AAA Gun Battalion)與防空機關炮營(AAA Automatic Weapon Battalion)。高射炮營下轄4個高射炮連,每個連有4門90毫米高射炮;防空機炮營下轄4個機關炮連,每個連有8輛M19雙聯裝40毫米自行機關 炮車與8輛M16四聯裝12.7毫米機槍車,但沒有90毫米高射炮。要地防空由高射炮營擔任,輔以防空機炮連或其分遣隊;野戰防空由各師編制下的防空機炮 營負責。1951年時「聯合國軍」在朝鮮半島的防空武器並不多,在6月時第8集團軍除了各師屬的防空機炮營外,集團軍直屬僅有2個高射炮營(第68和第 78高射炮營)和10個防空機關炮連。這2個高射炮營分散佈署在首爾、仁川和釜山,8個機關炮連則分別佈署在各機場與港口。

隨著這年夏天 米格機數量的增加,以及朝鮮人民軍單發小飛機頻繁的夜間襲擾,遠東航空軍不得不向美國本土求援,通過「聯合國軍」遠東指揮部統帥李奇微要求加派防空單位。 但是加派過程進展緩慢,直到1951年9月,陸戰隊第1高射炮營才抵達韓國釜山,第8集團軍這才騰出3個高射炮連去加強仁川和金浦機場的防空。1951年 11月,陸軍第213高射炮營抵達韓國,第8集團軍直屬防空火力才擴充到4個高射炮營和4個機關炮營(共16個機炮連)。(注25)從這些數字可以知道, 當11月6日誌願軍轟炸機群攻擊大和島時,「聯合國軍」在整個朝鮮半島能夠動用的90毫米高射炮不會超過48門(3個營),這些單位當然都是優先用於保護 重要的基地設施,不會派到偏遠孤立的敵後小島上。

一直要到好幾個月後,「聯合國軍」才有餘力在北朝鮮半島西海岸諸外島佈署防空單位,而且 也不是高射炮,而是防空機關炮單位。1952年春天,第933防空機關炮營A連派出兩支分遣隊,各配有數輛40毫米雙聯裝M19自行機關炮車及M16四聯 裝12.7毫米機槍車,佈署在設有雷達站的椒島和白翎島上。如果連設有雷達站的島嶼都要到1952年才佈署了高射機炮,1951年11月時沒有任何重要設 施的大和島自然不可能佈署有大口徑高射炮。

美軍高射炮連全員及裝備,1950年11月

其 實,就算不比對「聯合國軍」方面資料,韓明陽自述中的情節也有許多不合理之處,例如高射炮火煙團在離目標區還有3分鐘航程開始出現的說法就讓人相當不解。 以當日轟炸機的航速(360公里/小時)來說,離目標區3分鐘的航程意味著還遠在18公里(18000米)外的海面上空。當時美軍的90毫米高射炮用來射 擊水平目標時,最大射程也不過17823米;對2000米高度的目標射擊,最大有效射程還不到12000米。(注26)美軍高射炮要在18公里外2000 米高度的機群附近爆炸形成煙團,可能性極小。而大和島週遭都是小島,地形陡峭,也不適合佈置高炮單位。大和島北方約12公里處較大的椴島已經在5日夜晚被 志願軍148師443團登陸佔領,也不可能有來自椴島的高射炮火。

美軍90毫米高射炮有效射程曲線圖。
A:M9 射控儀可接受雷達資料輸入的最大距離;
B:射控儀使用固定時間(36秒)可抵達的最大射程;
C:使用M43A3機械定時引信時的最大有效射程

而 且,轟炸高度也提供了一些解謎的玄機。11月6日當日飛行高度及轟炸高度都設定在2000米,11月30日的轟炸高度更低到1500-1800米,這個高 度無疑表明了島上防空火力微不足道,甚至連40毫米高射機炮都沒有,否則不會以如此慢速如此低的高度水平低飛。這個轟炸高度也可以跟其他戰鬥進行比較。如 1955年1月10日解放軍轟炸航空兵第20師派出28架圖-2轟炸機轟炸大陳島錨地內國民黨軍艦艇時,由於島上及艦上有相當數量的40毫米高射機炮,計 劃的轟炸高度就設定在2800-3150米,以減少高射火力的威脅;戰後檢討提到此役70%的國民黨軍高射炮彈爆炸高度低於飛機高度,火力密度在2500 米以上較小。(注27)高射炮彈爆炸高度較低,正好與40毫米高射機關炮炮彈自毀距離吻合,炮彈發射後飛行約3050米後自毀,由於多為斜角度射擊,炮彈 自然不到飛機高度就爆炸了。1955年1月18日20師轟炸一江山島時,由於島上高射火力較弱,僅有12.7毫米機槍及20毫米機關炮,轟炸高度就降到了 1800米。(注28)

接下來的狀況就更有意思了。韓明陽稱當轟炸機群更接近大和島上目標時:「時間一秒一秒地過去,目標迅速向我*近, 敵人的高射炮火越來越密集地在我們機群前後爆炸,冒著一團團火花,氣浪使飛機顛簸。『向敵人地面炮火射擊。』射擊主任楊震天隨著我的命令組織全體射擊員向 敵人射出一排排機關炮彈。頓時,高射炮啞巴了。這些膽小的美國炮手大概都躲到防空洞去了。」(注29)

這段敘述全然違反基本常識,只能進一步證明其遭遇高射炮火之說並非實情。

圖-2 轟炸機

首先,必須要瞭解一下圖-2轟炸機自衛火力的配置狀況。圖-2轟炸機的自衛火力如下:

  1. 固定在主翼翼根的20毫米SHVAK機關炮,左右各1門,每門備彈150發,由駕駛員操作。
  2. 前艙(駕駛艙)12.7毫米Berezin Ub機槍1挺,備彈170-190發,由領航員操作。機槍指向後上方,左右轉動各45度,最大仰角90度,最大俯角10度。
  3. 後艙12.7毫米Berezin Ub機槍1挺,備彈250發,由通信員操作。機槍指向後上方,最大轉角:右110度,左105度,最大仰角65-70度,最大俯角15度。(注30)
  4. 腹艙12.7毫米Berezin UB機槍1挺,備彈300-350發,由射擊員操作。機槍指向後下方。最大轉角:左右各23度,最大仰角1度,最大俯角45度。

當 時圖-2轟炸機群正在轟炸航路上,必須維持一定航向與水平高度,自然不可能以主翼上的2門機關炮對地射擊;而其他3挺由機組人員操作的機槍中,領航員和通 信員負責的2挺都在機身上段,受限於機身和主翼,也無法對地射擊;唯一可朝下對地射擊的,只有位於機腹由射擊員操作的機槍。但是這挺可朝下射擊的機槍,其 射向卻是朝後下方,最大俯角才45度角;以當時2000米的高度計算,該機槍所能指向的最近一點是後下方水平距離2000米外的地面,射擊距離長達 2828米,這已經超出機槍(炮)的有效射程。

一般地面戰鬥,機槍有效射程約在600米左右,更遠一點的距離時,機槍槍手就很難看見子彈 落地的塵土而致無法有效修正射擊。美國空軍使用的固定式12.7毫米機槍,雖然在使用先進雷達瞄準具時有效射程可達900─1000米,但仍需使用穿甲燃 燒彈(API)才能觀察到子彈命中點。
此日有這麼長的距離,再加上圖-2轟炸機每秒100米的航速,射擊員根本不可能看得到子彈落點,還有子彈彈道曲線的問題,不可能適當地修正瞄準,只能盲目射擊。

再 進一步研究,不但機槍子彈有彈道的問題,轟炸機投彈時也得考慮炸彈的彈道問題。當炸彈投下時,炸彈的始初垂直速度是零,始初水平速度是轟炸機的飛行速度。 炸彈離開炸彈架後,兩個作用力會施加在炸彈上,一是地心引力,一是空氣阻力。地心引力不必多說,而空氣阻力的大小跟炸彈的形狀、尺寸、以及運動速度有關。 在垂直方向上,地心引力讓炸彈加速,空氣阻力讓炸彈減速,最後達到一平衡點為終端速度。在水平方向上,空氣阻力會讓炸彈減速,如果投彈 高度夠高的話,理論上終端水平速度可以是零。

水平轟炸投彈彈道示意圖

這也就是說,轟炸機投彈的時機必須是在未到達目標之前就投彈,而且要考慮炸彈下落的時間長度以及在這段時間內的水平移動距離(即前置距離),才能準確地命中 目標。投彈前,轟炸員會根據使用彈種的轟炸數據表,將適當參數如飛機速度、飛行高度、地面高度等等輸入轟炸瞄準具,再指示飛行員進行微調修正,進入最後的 轟炸航路。轟炸瞄準具依參數計算出前置距離,在飛機到達前置距離時,指示轟炸員投下炸彈。

那麼,當日投彈的前置量是多少呢?由於沒有當 時炸彈的詳細數據,只能大略推算。以美軍260磅(118公斤)AN-M81破片炸彈為例,時速360公里,相當於223英里。高度2,000米,相當於 6,562英尺。查其前置量與高度曲線圖(注31)可以估算出:在無風狀況下,於2,000米高度投彈,前置量也差不多接近2,000米。

美軍 AN-M81 破片炸彈(260磅 / 118公斤)前置量與投彈高度曲線圖

根 據當日的計劃航線圖(注32),韓明陽的圖-2 機群接近大和島的航向按計劃是174度,但實際上可能有些偏差。大和島面積不大,轟炸目標大和洞村在東北端,若圖-2從島的北微西方向進入,在這個方向上 大和島西北海岸線距離大和洞村約1,000米,相當於10秒鐘的飛行時間。如果投彈前置距離取2,000米來估算,圖-2轟炸機群開始投彈時,位置還未越 過大和島海岸線,應該還在北邊的薄雲島上空。而既然開始投彈時轟炸機群還在外海小島上空,在這之前機腹的機槍指向機後2,000米的地方也應是海,那麼所 謂在投彈之前對地射擊壓制地面炮火的情節可以說是完全不可能發生的!

實際上,當時志願軍空軍很清楚大和島上根本沒有雷達或高射炮。解放軍 內部戰例資料記載道:「大和島、小和島等島嶼均為南朝鮮李承晚「白馬部隊」1200餘人及美軍、李偽軍情報機關400餘人所盤據。大和島上設有偵察電台, 專門偵聽與搜集我空軍活動情況,並配有高射機槍。」(注33)沒有提到雷達,沒有高射炮,也沒有機炮,僅有高射機槍;作戰過程中也僅遭到高射機槍毫無作用 的射擊,射擊員的反擊也僅是在投彈並飛過目標後對地面的盲目射擊。所以,結論只能是這幾十年來廣見於各公開出版的書籍、雜誌文章,甚至機組員回憶的所謂轟 炸大和島遇到高射炮火而在投彈前對其壓制反擊的記載,是純然的虛構渲染。

大和、小和島及第一次轟炸航線示意圖

回到正題,由於沒有防空炮火的干擾,目標區氣象狀況也很良好,加上2000米低空投彈,轟炸效果很不錯。許多資料都指出有90%炸彈命中目標區大和洞村,炸毀房屋45棟,炸死炸傷少將作戰科長及海軍情報隊長60餘人,炸毀糧食120噸,彈藥15萬發,木船2艘。(注34)

這裡的戰果稍有出入。志願軍50軍登陸大和島時,空8師偵察參謀牛邦振隨陸軍部隊登島,在第二天馬上展開勘查,志願軍空軍司令部根據他的勘查結果,在 1951年12月18日發佈戰果通報,稱:「大和洞原有房屋計五十一棟,轟炸後僅剩五棟半,其中落中燃燒彈者有八棟,其餘全部和大部都炸毀,敵之糧彈庫亦 被炸中,損失大米一百二十噸,各種彈藥十五萬發,炸死炸傷敵大隊長以下五十餘人。在三百公尺直徑範圍內發現有彈坑七處,坑深一公尺二,直徑三公尺。」(注 35)這個經過實地勘查的戰果通報應該較為準確。

如前所述,島上游擊隊並非正規部隊,人員都沒有軍銜,不可能有少將作戰科長。空軍戰果通 報中指出僅是大隊長,較為符合實際。更值得注意的是,前述要對大和島「拔釘子」的原因之一,就是島上的雷達站、監聽站,照理說,它們應該也是這次轟炸的重 要目標才對。而且,雷達站與監聽站都有高大的天線,目標明顯,不太可能被漏掉。但戰果通報中提到炸毀了大部分的房舍,卻絲毫未提雷達站、監聽站等重要設 施,也從一個側面驗證了美軍資料中島上沒有雷達站或監聽站的說法。

轟炸結束後,轟炸機群掉頭返航,採取的路線是左轉向北經過鐵山半島至鐵 山附近再轉向安東,而非右轉經由海面直接飛往安東。主要原因應該是因為志願軍飛行員此時還未接受過海上飛行訓練,必須依賴陸地地標。另一原因是飛機若有損 傷,需要迫降地面或跳傘時,在陸地飛行,機組員生存率較高。當時是嚴寒的冬季,如果跳傘落水,在沒有隨身救生筏的配備和海空搜救隊的迅速救援下,幾乎可以 說是難以活命。返航的終點取安東浪頭機場而非返回瀋陽於洪屯機場,則是受到季節光線的限制。高緯度地帶冬天日落較早,11月6日當天在安東(北緯40度, 東經144.4度附近)日落時刻是16時37分,轟炸機群沒有足夠的光線飛回瀋陽,自然得就近降落。事實上,當天16時19分轟炸機群在安東浪頭機場降落 之際,視線已經不佳,機場不得不點亮夜航燈光。(注36)

大和島遭到空襲後發出警報,白翎島「獵豹基地」隨即請求海軍支援。第95特遣艦隊派出英國海軍巡洋艦「貝爾法斯特」號及加拿大海軍驅逐艦「阿薩帕斯卡人」號馳援,入夜後抵達大和島海面巡邏,並把島上傷者撤回白翎島醫治。(注37)

注23:王光鬥,「猛炸大和島」,《志願軍一日》第三篇,第9-11頁 。

注24:韓明陽,「轟炸大和島戰記」。

注25:Futrell,The United States Air Force in Korea,第431頁。

注26:US War Department, FM 44-4, 「Employment of Anti-aircraft Guns」, pp 8-10.

注27:《航空兵戰例選編》第71-76頁。

注28:《航空兵戰例選編》第77-81頁。

注29:韓明陽,「首次親歷轟炸大和島」;「轟炸大和島戰記」。

注30:據楊大方「氣壯山河的轟炸大和島戰鬥」,11月30日出擊時,僅大隊長座機因借用師首長座機故此艙配備為20毫米電動機炮,其餘八機仍是UB機槍,11月6日此日出擊應是雷同。

注31. US Army, Office of the Chief of Ordance, Terminal Ballistic Data, Vol 1, 第7頁。

注32:《航空兵戰例選編》第64-65頁附圖。

注33:《航空兵戰例選編》第61頁。

注34:韓明陽,「轟炸大和島戰記」;《朝鮮大空戰》,第206頁。

注35:顧衛華,「三炸大和島」,《世界軍事畫刊》,1996年10/11月號,第62頁。

注36:韓明陽,「首次親歷轟炸大和島」。

注37:Lansdown, With the Carriers in Korea,第1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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