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志願軍空軍為了配合當夜第50軍148師對大和島的登陸行動,再度派出轟炸機群轟炸大和島,目標改為大和島西岸燈塔附近地區。
這 天的作戰計劃和11月6日類似,9架圖-2轟炸機從瀋陽於洪屯起飛,在鳳城附近與16架拉-11戰鬥機會合,從浪頭起飛的空3師7團24架米格-15則前 往身彌島上空進行掩護。轟炸完成後,轟炸機群同樣經過鐵山半島返航,在日落前回到浪頭基地。在航路上,由安東江橋直飛目標大和島西岸燈塔區,轟炸高度比第 一次轟炸的2000米高度降低200至500米,航速則在整個航程中,從320公里/小時至380公里/小時不等,轟炸時間提早13分鐘,隊形從楔形改為 縱隊跟進,其他任務參數則和11月6日計劃相同。轟炸高度降低,正好說明了游擊隊的防空火力薄弱微不足道,否則應該要採取和11月6日相同或更高高度來轟 炸才是。而轟炸時間提早則是因為季節天文變化的關係:11月30日安東日落時間是16時20分(北京時間),比11月6日早了17分鐘,所以整個計劃的時 間因此而推前。按此推算,按照計劃轟炸機群應當是在15時24分左右到達大和島目標上空投彈,大約會在16時左右返回降落於安東浪頭機場。
北 京時間11月30日下午14時19分30秒,比預定時間提早30秒鐘,空8師24團第1大隊的9架圖-2轟炸機由大隊長高月明率領,從瀋陽於洪屯機場起 飛。3個三機中隊採用前後跟隨的3個「品」字形隊形,第一個中隊的領隊長機為高月明,左僚機為副大隊長李源一,右僚機為畢武斌。其後為第二個中隊,長機為 柳文瑞,左僚機為楊大方,右僚機是張孚琰。最後是第三個中隊,長機邢高科,左僚機宋鳳聲,右僚機梁志堅。(注40)當天各機載彈為100公斤爆破彈5 枚,100公斤燃燒彈4枚;(注41)此次任務使用燃燒彈比例多於11月6日的轟炸,應當是為了能更有效地摧毀大和島上的木質房舍和營賬。和11月6日一 樣,轟炸機群在起飛後向北爬高至800米高度轉向180度南飛,逐漸集結編隊後,轉向東南,再折向東南東,在鐵路西側向鳳城出航。由於高月明提前轉彎,加 上速度控制不當,造成機群比計劃時間提前3分鐘(注42)到達鳳城附近上空與拉-11機群預定會合的地點。
當日直接護航的空2師4團出動 第1、3大隊共16架拉-11殲擊機,由團長徐兆文率領,在14時29分由鳳城機場起飛。本來應該是在鳳城附近與轟炸機群會合。但是由於轟炸機群提早到 達,拉-11機群不得不加速趕上,直到鳳城以南地區才和轟炸機隊完成編隊。當天拉-11護航編隊方式也和第一次轟炸時類似,第3大隊的8架飛機分別在轟炸 機群兩側,距離約300-400米,高度高出約200米。在轟炸機右側是第3大隊大隊長錢煥章率領的1個中隊,僚機是王敏、王天保、余敦蘭;轟炸機左側為 中隊長劉卓生率領的另一個中隊,僚機為梁兆樹、王勇、陳良平;(注43)團長徐兆文則率領第1大隊第一個中隊,位置在轟炸機群後上方,距離約 600-800米,高度高出約800米,他的僚機是余長富、徐懷堂、趙旭;中隊長王延洲率領第二個中隊在他們後面約400-600米,僚機為周振東、周宗 漢、何岳新。(注44)
15時07分轟炸編隊通過安東鴨綠江大橋及浪頭機場之間,航線稍微偏右(原本轟炸起航點為鴨綠江大橋),時間則比 計劃早了4分鐘。(注 45)按照預定計劃,空3師7團的24架米格-15應該在15時01分開始起飛,15時04分起飛完畢,起飛後轉而向北爬高,在關家堡轉向義州出航,估計 在15時11分左右經過義州上空。從這個起飛航路來推算,高月明、王天保等稱見到米格機正在起飛,並不是指在通過鴨綠江時看到米格機從浪頭機場起飛,而是 在靠近鴨綠江之前的3分鐘內,見到空7團的飛機從自己機群的前後方橫過,正在向北爬升。
第三次轟炸大和島預定航線圖,1951年11月30日
再 進一步從提前的4分鐘來推算,原計劃中轟炸機群應當是在15時11分通過安東江橋這個路標,而此時空7團的米格機群應當也同時在東北約15公里處義州附近 上空通過鴨綠江,在轟炸機群東側採取平行航路,屏障在敵機可能接近的方向。由於速度上的差異,空7團的米格機群自然會超前,形成在東側掃蕩警戒的態勢,這 也是相當合理的計劃。但由於當天轟炸機群在15時07分提前通過鴨綠江,所以空7團的米格機群沒有發揮警戒掃蕩的功能,此時應當還是落在轟炸機群後面,正 從後面趕來,而不是已經超前向身彌島飛行。
15時07分,高月明見已抵達任務進入點,遂以無線電呼叫空8師指揮所,獲得許可後,不等空7 團的米格-15到來便開始進行轟炸。傳統上以陸軍搶攻山頭的心態來解釋轟炸機群為何會不等待空3師7團米格機群就獨自前進,但這種解釋太過牽強,不管再怎 麼想搶先立功,也不會以為單靠十幾架活塞發動機的拉-11殲擊機就能保護轟炸機群。而就算高月明自己有此想法,在指揮所的指揮員們也不太可能都這樣想。
筆 者認為,之所以會做這樣的決定,真正的原因是由於作戰計劃中實際依賴的是蘇聯空軍提供的保護,而不是毫無經驗的志願軍米格機群的護航。從前面對11月6日 轟炸時高空掩護的推斷,當天應當也有蘇聯空軍在高空掩護,再加上在北朝鮮上空的米格機巡邏網,志願軍空軍指揮首長可能認為經驗尚淺的空3師7團米格機群在 不在場都沒太大關係,而且反正它們也正在從後面趕來,所以才會下令開始轟炸。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基於同樣倚賴蘇聯空軍保護的心態,才會讓轟炸機群的飛行員 們疏於警戒,以致於稍後不久當美國第4戰鬥機聯隊的F-86開始向轟炸機群俯衝攻擊時還毫無察覺!
注40:韓明陽,「1951年三次轟炸大和島參戰飛行員名單」。
注41:此據高月明回憶,《我打下了美國飛機》,第179頁。依韓明陽說法及其他記載是100公斤殺傷爆破彈7枚,100公斤燃燒彈2枚,韓明陽,「轟炸大和島戰記」。
注42:另有說法是4分鐘或5分鐘不等,並不一致。可參見王玉杉、王素紅《血色天空:中國空軍空戰實錄》,王海」搏擊長空顯英豪」,黃裕沖《一代天驕──新中國空軍實戰錄》。
注 43:拉-11在轟炸機群兩側的位置與編成稍有疑問。王天保回憶:「這次轟炸大和島,我們擔任轟炸機的直接掩護任務,叫直接掩護隊,我是三大隊長副大隊 長,帶四架飛機,錢華剛同志帶一個中隊,在轟炸機最前面第一個中隊的兩側,我飛在轟炸機右邊。」(《我打下了美國飛機》,第191頁)。他的回憶跟韓明陽 的「1951年三次轟炸大和島參戰飛行員名單」也有出入。三大隊大隊長應為錢煥章,而且按照名單順序,王天保是錢煥章中隊的三號僚機,而不是領隊,第二中 隊則由中隊長劉卓生率領。「《新世紀中華國防專家人才傳略》——留美學長劉卓生」一文的記載,則稱是劉卓生與王天保各率領一個中隊飛在轟炸機群兩側,(左 側)劉卓生的二號僚機是王敏,這卻又跟韓明陽的名單有出入。此處編成及位置主要依據韓明陽的名單。
注44:當日拉-11編隊及位置依據以 下數據推綜合斷而成:韓明陽,「1951年三次轟炸大和島參戰飛行員名單」;王天保回憶,《我打下了美國飛機》,第187-197頁;Kong25,「楊 大方參戰轟炸大和島示意圖」;中國留學人員聯誼會,「《新世紀中華國防專家人才傳略》——留美學長劉卓生」。
注45:《朝鮮大空戰》,第2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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