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期美軍巡洋艦噸位
1922 年華盛頓海軍裁軍條約的排水量是以標準排水量計算,受條約限制要在 10,000 噸以下,滿載排水量當然會更大。沒有條約的限制後,噸位當然被放大,重巡洋艦噸位從條約下的 10,000 噸放大到條約後的 14,000 噸左右。輕巡洋艦也有類似的現象,就以二次大戰中數量最多的克里夫蘭級來說,標準排水量是 10,000 噸,滿載時才是近 14,000 噸。
到了後期,重巡洋艦噸位更再度增加,得司摩內司級標準排水量 17,000 噸,滿載超過 20,000 噸,不過總共也不過完成三艘,而且都是在大戰結束後才完成。至於阿拉斯加級,正式名稱雖然叫做「大型巡洋艦」(Large Cruiser),一般都認為應該屬於巡洋戰艦級。在整個二次大戰期間也只完成了兩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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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美國在二次大戰時各級巡洋艦噸位列表。
條約期間:
級名 | 艦種 | 標準排水量 | 滿載排水量 | 建造總數 | 二戰參戰數 |
奧瑪哈級 | 輕巡洋艦 | 7,050 噸 | 7,200 噸 | 7 | 7 |
賓沙科拉級 | 重巡洋艦 | 9,000 噸 | 11,500 噸 | 2 | 2 |
北安普頓級 | 重巡洋艦 | 9,050 噸 | 12,300 噸 | 6 | 7 |
紐奧良級 | 重巡洋艦 | 9,950 噸 | 13,200 噸 | 7 | 7 |
波特蘭級 | 重巡洋艦 | 9,850 噸 | 13,750 噸 | 2 | 2 |
1935 年條約失效後:
級名 | 艦種 | 標準排水量 | 滿載排水量 | 建造總數 | 二戰參戰數 |
聖路易士級 | 輕巡洋艦 | 9,700 噸 | 13,400 噸 | 2 | 2 |
布魯克林級 | 輕巡洋艦 | 9,700 噸 | 12,300 噸 | 7 | 7 |
二次大戰中:
級名 | 艦種 | 標準排水量 | 滿載排水量 | 建造總數 | 二戰參戰數 |
奧克蘭級 | 防空輕巡洋艦 | 6,000 噸 | 8,500 噸 | 4 | 4 |
珍納級 | 防空輕巡洋艦 | 6,000 噸 | 8,870 噸 | 3 | 0 |
亞特蘭大級 | 輕巡洋艦 | 6,000 噸 | 8,500 噸 | 4 | 4 |
克里夫蘭級 | 輕巡洋艦 | 10,000 噸 | 13,887 噸 | 27 | 27 |
法哥級 | 輕巡洋艦 | 10,000 噸 | 14,500 噸 | 2 | 0 |
沃徹斯特級 | 輕巡洋艦 | 13,000 噸 | 17,900 噸 | 2 | 0 |
巴爾得摩級 | 重巡洋艦 | 13,620 噸 | 17,200 噸 | 14 | 11 |
奧瑞岡市級 | 重巡洋艦 | 13,700 噸 | 17,000 噸 | 4 | 0 |
得司摩內司級 | 重巡洋艦 | 17,000 噸 | 21,500 噸 | 3 | 0 |
阿拉斯加級 | 大型巡洋艦 | 27,000 噸 | 34,253 噸 | 2 | 2 |
二次大戰日軍航艦群配速
二次大戰時的航艦在起降作業時都要轉向迎風,以便飛機利用風力起降。
在阪井三郎的「零戰之命運」中提到起飛時甲板上的合成風速要達到每秒 15 公尺以上(相當於 30 浬/時),在排滿飛機最前端的零戰要起飛時,更要達到每秒 18 公尺(相當於 36 浬/時)的合成風速。自然風速時時在變,那裡能夠保證一定有 12 浬/時(36 - 24 = 12)?
這也是為什麼美日都建造航速超過 30 節的大型高速航艦的原因,不論風力狀況怎麼樣,都可以讓大量飛機在同一波起飛。而且航速越高,造成的合成風速越高,飛機起飛的距離也就越短,同一波在甲板上可以容納的機數也越多。
所以,戰鬥航速不是全軍一致的,而是根據各支隊中主要艦隻的戰鬥航速來決定。既然提到馬里亞納,就再舉一個例子,在「軍艦長門」第三部 176 頁中就提到,雖然大鳳號被一枚魚雷擊中,「但還能保持 30 節的戰鬥航速」。
那麼,「大和」號和「武藏」號這些戰艦在馬里亞納海戰(美軍稱菲律賓海戰)中不是擔任小澤艦隊的前衛嗎?他們航速比較慢,如何配速呢?其實研究一下戰史就會知道了。
在馬里亞納海戰時日本艦隊的主要戰鬥序列如下:
第一機動部隊
前衛部隊
────
第三航空戰隊(合計 62 架戰鬥機、26 架魚雷轟炸機)
千歲(輕型航母,最大航速 29 節)
千代田(輕型航母,最大航速 29 節)
瑞鳳(輕型航母,最大航速 28 節)
第二艦隊
戰艦 4 艘(大和、武藏──最大航速 27.5 節;金剛、榛名)
重巡洋艦 8 艘
輕巡洋艦 1 艘
驅逐艦 9 艘
甲部隊
───
第一航空戰隊(戰鬥機 79 架、俯衝轟炸機 77 架、魚雷轟炸機 51 架)
大鳳(大型航母,33.3節)
瑞鶴(大型航母,34.5節)
翔鶴(大型航母,34.5節)
重巡洋艦 2 艘
輕巡洋艦 1 艘
驅逐艦 9 艘
乙部隊
───
第二航空戰隊(戰鬥機 81 架、俯衝轟炸機 36 架、魚雷轟炸機 18 架)
隼鷹(中型航母,25.5 節)
飛鷹(中型航母,25.5 節)
龍鳳(輕型航母,29 節)
戰艦 1 艘(長門,最大航速 25 節)
重巡洋艦 1 艘
驅逐艦 10 艘
在往馬里亞納途中這三支部隊基本上一起航行,但是到了作戰海面展開後,各支部隊的位置是:前衛部隊在甲部隊以東 100 海浬處,乙部隊在甲部隊以北約 20 海浬處。前衛部隊除了吸引美軍航空母艦的注意外,日本海軍中的戰艦派仍然希望派在前方的戰艦和重巡洋艦部隊能夠接近美軍艦隊到砲擊距離以遂行決戰,所以才有這樣的陣式。
很明顯的,日本海軍再怎麼樣也不會笨到把航速相差太多的主要艦隻編在同一作戰部隊,在戰術運用上只會礙手礙腳。絕對是按照任務和主要艦艇的性能來編組隊伍。
二戰中日軍的步兵砲
事實上,在二戰時「步兵砲」一詞並沒有很清楚的定義,有的國家(例如,英國和美國)完全沒有這個分類,師級野戰砲兵用的是 75mm 加農砲、105mm 榴彈砲、18 磅加農砲、25 磅加農砲、4.5 吋榴彈砲等,重量都在 1,000 公斤以上,即使是山砲或空降部隊用的分解式砲,重量也超過 600 公斤;團級以下配備迫擊砲。像法國,把他們著名的 75mm M1897 加農砲稱為「步兵砲」,但也是配屬在師級。而真正把輕砲納入團級以下編制的,就我所知只有德、義、日三個軸心國而已。
不過,跟日軍的 92 式步兵砲性能接近的,只有德國的 75mm lelG 18 榴彈砲,以及義大利的 47/32 M35 加農砲。德國的這個 75mm 步兵砲跟 92式有點像,但是比它重一倍,約 400 公斤,接近山砲的重量。義大利的 M35 雖然在射程和重量上都接近 92 式,但它是口徑只有 47 mm 的加農砲。由於他們跟 92 式都有一段距離,所以 92 式是日軍特有的「超輕型榴彈砲」。
下面列個表來比較一下:
國家 | 名稱 | 口徑 | 重量(kg) | 彈重(kg) | 射程(m) |
日本 | 70 mm 九二式步兵砲 | 70 mm | 212.3 | 3.8 | 2800 |
日本 | 75 mm 三八式加農砲 | 75 mm | 1128.1 | 6.4 | 12000 |
日本 | 75 mm 三四式山砲 | 75 mm | 535.2 | 6.4 | 8000 |
法國 | 75 mm 山砲 M28 | 75 mm | 660.0 | 7.3 | 9000 |
法國 | 75 mm 加農砲 M1897 | 75 mm | 1138.5 | 7.3 | 6900 |
法國 | 105 mm 加農砲 M35 | 105 mm | 1626.6 | 16.1 | 12000 |
美國 | 75 mm 分解式榴彈砲 M8 | 75 mm | 607.4 | 6.4 | 8800 |
美國 | 75 mm 加農砲 M1917A1 | 75 mm | 1128.1 | 6.8 | 8100 |
美國 | 105 mm 榴彈砲 M2A1 | 105 mm | 2258.9 | 15.0 | 11200 |
美國 | 105 mm 榴彈砲 M3 | 105 mm | 1131.7 | 15.0 | 7600 |
英國 | 13 磅加農砲 | 3 in | 1014.2 | 5.9 | 5400 |
英國 | 18 磅加農砲 Mk IV | 3.3 in | 1590.7 | 8.2 | 10100 |
英國 | 25 磅加農砲 短管型 | 3.45 in | 1367.6 | 11.3 | 9900 |
英國 | 25 磅加農砲 Mk2 | 3.45 in | 1799.8 | 11.3 | 12300 |
英國 | 3.7 吋分解式榴彈砲 | 3.7 in | 841.9 | 9.1 | 5500 |
英國 | 4.5吋榴彈砲 | 4.5 in | 1828.0 | 15.9 | 6400 |
義大利 | 47/32 加農砲 M35 | 47 mm | 264.0 | 2.4 | 3500 |
義大利 | 105 mm 分解式榴彈砲 M56 | 105 mm | 1274.6 | 15.0 | 10000 |
德國 | 75 mm 榴彈砲 lelG 18 | 75 mm | 400.1 | 6.0 | 3400 |
德國 | 75 mm 山砲 M36 | 75 mm | 750.2 | 5.8 | 9000 |
德國 | 75 mm 加農砲 7M85 | 75 mm | 1778.1 | 5.4 | 10300 |
德國 | 75 mm 加農砲 FK38 | 75 mm | 1366.2 | 5.9 | 11500 |
德國 | 105 mm 榴彈砲 leFH 18 | 105 mm | 1985.4 | 14.8 | 10700 |
蘇聯 | 76 mm 加農砲 M36 | 76 mm | 1619.3 | 6.4 | 13600 |
二戰各國代表性高射砲
國家 | 名稱 | 砲重 | 彈頭重 | 砲口初速 | 最大高度 |
英國 | 3 吋 20cwt | 6000 lb | 16.5 lb | 2000 ft/sec | 15700 ft |
義大利 | 75mm/46 | 7395 lb | 14.3 lb | 2350 ft/sec | 20000 ft |
日本 | 75mm Type 88 | 5380 lb | 14.4 lb | 2360 ft/sec | 21200 ft |
蘇聯 | 85mm M39 | 9470 lb | 20.2 lb | 2625 ft/sec | 24000 ft |
德國 | 88mm Flak 36 | 10990 lb | 20.8 lb | 2690 ft/sec | 26250 ft |
德國 | 105mm Flak 39 | 22544 lb | 32.6 lb | 2890 ft/sec | 31000 ft |
英國 | 3.7 吋 Mk2C | 23100 lb | 28.0 lb | 2600 ft/sec | 32000 ft |
美國 | 90mm M1 | 19000 lb | 23.4 lb | 2700 ft/sec | 33800 ft |
德國 | 88mm Flak 41 | 17199 lb | 20.7 lb | 3280 ft/sec | 35000 ft |
機場防禦
中共要滲透台灣大概跟當年北越要滲透南越一樣容易。但是台灣空軍基地的防禦措施絕對遠遠不及當年美軍在越南的空軍基地。
美軍在越南的空軍基地有多層防禦措施,而且這些防禦措施都是戰時真槍實彈,一有狀況馬上反應,絕對不會像台灣現在這樣綁手綁腳。美軍在越南的空軍基 地第一道防線是四周緊密駐紮的陸軍或陸戰隊單位,他們提供機場外圍的戰鬥防禦。第二道防線是機場圍牆的鐵絲網、掩體、以及瞭望塔,由機場本身警備部隊據 守。第三道防線是在更向內一圈的掩體,以及由 APC 或其他車輛組成的緊急反應部隊,視基地大小從一個排到一個連不等。最後在重要的設施附近也設有掩體,飛機旁也有警衛。除了這些防線外,各機場都有戰鬥直昇 機(UH-1 或 AH-1,甚至改裝的 CH-47)在 5 分鐘待命狀態,隨時可以起飛。另外,機場四周都有砲兵的火力基地,不到三分鐘火力支援就來了。為了對付越共常用的火箭彈或迫砲攻擊,在機場外圍可能的發射 點上不是有部隊據守,就是有埋伏或聽音哨。
越共和北越部隊知道美軍機場防守嚴密,所以輕易不正面攻擊。他們最常用的戰術是用俄製的 122mm 火箭「卡秋榭」在遠距外攻擊。「卡秋榭」拆成一根一根的,一個士兵正好背一根。運到位置後,就地砍幾根竹子做成腳架,幾管火箭用同一個定時引信設好延期擊 發,然後人員就撤退。這樣即使美軍找出定位,反擊時也只是在打空氣而已。
台灣空軍基地的防禦是像美軍這樣的嗎?我想大家都知道,不必多說了。
指揮官在那裡?
一個好的指揮官應該要在他最能發揮效能的地方,不是一定要在那裡,所以這得看狀況和行動規模而論。不過一般來說,越高級的指揮官應該要在比較後方來協調指揮,解決問題,跑到最前線完全不能發揮功用。當然了,太後方也不行,對情況的瞭解有可能沒有感同身受的程度。
近代的通訊進步,所謂的名將可以有更多的機動性,但是在機動中要如何維持與各地部隊通訊的暢通一直還是很大的問題。所以他們大多數是在主要行動的附近設立行動指揮所,以兼顧關鍵性決定的下達與各地部隊的掌握。如果真的跑到戰火熾烈的最前線,那真的是白癡。
英國空降第一師師長在「市場花園」行動中就搞了一個飛機。他在跟各部隊通訊不良的情形下,帶著一干人員到前線去瞭解狀況。結果陷入德軍陣線之中,在一個小閣樓中躲了三天,跟他的部隊失去聯繫。在這期間,整個師沒有人指揮,各部隊各自為戰,原本已經不利的戰況更是雪上加霜。
另外像隆美爾雖然號稱是在最前線指揮部隊,還乘著小飛機飛來飛去,但這實際上只在他剛在非洲開始作戰時才這麼做。等到他的飛機被英軍的防空砲火打 過,還誤降在英軍車隊旁邊(後來飛機幸運逃脫),連他自己的座車都差點被德軍自己戰車誤擊後,他就不再像這樣沒頭蒼蠅般地亂跑,而是緊跟著主力部隊,跟火 線保持著最短的安全距離。當然這並不是說他怕死,他的指揮所同樣也會受到砲火和飛機的攻擊,仍然有可能傷亡。
山本五十六在中途島之役率領半點用處都沒有的戰艦群浩浩蕩蕩地出陣,正是白癡性的決定。明明知道戰艦沒有用,更怕被美國航艦群攻擊,所以遠遠地擺在 後方,他老兄然後還擺出大將出陣的雄風。然後當在真正行動的時候,還在那裡猜測南雲的航艦群是否收到重要的情報。他要嘛就該直接跟南雲一起,要不嘛就待在 日本大本營廟算一番,像這樣的半弔子,自然注定失敗。
所以,以一個指揮官來說,讓自己和部隊都發揮最大效用的位置,就是他應該在的位置。
War is Hell
Victor Davis Hanson, The Western Way of War : Infantry Battle in Classical Greece, 2nd Edition, will be published in Feb. 2000.
有人說 war is chaos,其實我比較相信美國南北戰爭時薛曼將軍說的: "War is hell." 我想,戰爭的殘酷和非理性的一面是對人的心理而言,尤其是對身歷其境的人。對於一個參與者來說,他別無選擇,必須要接受這樣的事實;尤其當雙方短兵相接 時,他絕對無暇也無力去做形而上的思考,一切都要回歸比較基礎的層面。但這些基本的層面只是動物的本能嗎?我想並不盡然。Hanson 的書幾乎整本都在從士兵個人的眼光來研究西元前五世紀前後希臘城邦重裝步兵方陣的交戰實況,早就告訴我們戰爭是殘酷而恐怖的,對置身方陣中被沈重的盔甲壓 得行動不便,也沒有地方可以閃避,只能一步步迎向敵人矛尖的希臘士兵來 說,這種恐怖的經驗更是難以想像。戰鬥進行中固然無法思考,但在戰鬥後呢?為什麼這種殘酷而恐怖的經驗沒有讓這些市民士兵(citizen soliders)對戰爭望而止步,為什麼連像蘇格拉底這樣的聖哲都會一次次地拿起盾牌和長矛,站定在方陣中自己的位置,面對戰鬥的殘酷與死亡的恐怖呢?
很顯然的,領袖魅力並不足恃。並不是所有的指揮官都有領袖魅力,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會被領袖魅力所迷惑。而且,所有的希臘指揮官似乎都在做同樣一件 事:在戰鬥開始時站在方陣的最前列,面對敵人如林的長矛──所以他們的折損率也很高,他們的領袖魅力也不可能存活太久。當然士氣也不足以解釋。因為,見到 自己親朋好友在逐次戰爭中傷亡,瞭解到這樣無止境的戰爭會延續他的一生,我相信沒有人能夠長期地保持高昂的士氣。我也相信 Hanson 雖然認為領袖魅力和 士氣可能是戰爭參數的一部份,他並不是把它們當作要處理的重點,反而是士兵個人面對這種殘酷恐怖的意志才是他的焦點。
另外,前面我所說的「思考」是形上學式的思考,兩軍狹路相逢,當然力勇者勝,此時還來思考戰爭的本質、爭鬥的意義等等,當然半點用都沒有。但是另一 個層次的思考,關於執行、行動的思考,難道也半點用都沒有嗎?戰爭既然是人跟人之間的互動,必然也有一些脈絡可循,一個指揮官(思考者)所要做的是掌握這 些脈絡,並且利用這些脈絡。做為一個置身其中的參與者,他並不一定要當下即是地思考戰爭的形上學意義,或是認同、或是反對戰爭的殘酷和非理性。把這些心理 的、形上學的思考放一旁,做為一個邏輯的、類比的、分析的思考者,集中心思在這些互動的模式上,難道不能掌握到一些可能反應的結果,進而採取行動?
Hanson 的結論是:由於社會、文化、地理、農作、武器上的 限制,造成了希臘方陣這種特殊的作戰型態,雙方在特定地點、特定時間集結進 行決戰,以求在最短的時間內度過這個殘酷而恐怖的時刻。而這個尋求決戰的精 神就如同其他古希臘文化的遺產一樣,流傳到現代,影響了兩千多年來的西方戰 爭型態。他最後質疑說,這樣的戰爭思想有沒有辦法面對其他文化的比較間接的 戰爭思想呢?這個比較間接的型態,就不是純靠勇力的戰爭了,軍事或政治策略 上的「思考者」恐怕要更為重要。
特戰十誡──理查‧馬辛柯
- 吾為戰爭大王及盛怒的戰鬥之神,吾將永遠在前面領導汝儕。
- 吾將同等對待汝儕──待汝似糞土。
- 汝等將不會做任何吾未身先士卒做過之事,汝等將依吾之凶剎形象成為戰士。
- 吾將操翻汝等軀體,因為當汝在訓練時流多一點汗,戰鬥中就流少一點血。
- 如果汝等在此過程負傷熬痛,汝等正是依道而行。
- 汝等不必喜歡任務──汝等只需執行它。
- 汝等需保持行動簡單。
- 汝等將不可假設一定會如何如何。
- 汝等是因為汝等能提供結果而受雇,不是因為汝等的手法而受雇,這也就是說,汝等將不擇手段,在敵人殺汝前先殺死敵人。
- 在汝等戰志戰魂中,將緊記吾最後一誡:這裡沒有遊戲規則──不計一切求勝。
滅音器
滅音器是一般的稱呼,事實上並不能做到完全無聲,只能把槍聲降低到只會在短距離引起注意的地步。
槍聲的由來有二,一是裝藥燃燒後的廢氣隨在彈頭之後大量快速地排出槍口造成的爆聲,另一是如果彈頭初速超過音速,也會造成音爆效應。前者是主要原因,後者多見於步槍,手槍中有許多彈藥初速沒有超過音速(次音速)。
降低前者音量的主要方法在於讓廢氣在滅音器膛室中逐步消散,等到彈頭離開滅音器時,廢氣出口的速度已經大大降低,爆聲自然減小。所以滅音器的基本結構如下:
隔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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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彈頭飛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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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彈頭通過隔片中的孔時,會對後方的廢氣產生阻滯作用,把其中一部份導入四周的空膛減速減壓,如此多次後,聲音就大大降低了。隔片分接觸式與非接觸 式兩種,接觸式多以橡膠製成,彈頭在飛行時會跟隔片接觸,暫時的密閉可以造成氣體向空處擴散;缺點是容易毀損,需要時常更換,並且也對彈頭減速了。非接觸 式的隔片開口口徑比彈頭稍大一點點,靠著彈頭飛行氣流的壓力將廢氣向膛室擴散,好處當然是不損滅音器本身。
要避免音爆的話,必需將子彈初速降至音速以下。有兩種辦法,一是使用前述接觸式的格片,彈頭經過時自然減速,另一是使用低裝藥量的彈藥,讓彈頭的出口初速絕不會超過音速。
另外還有一個聲音時常被忽略的就是自動或半自動槍械的槍機作用聲音。平常被震耳的槍聲掩蓋住了,並不明顯。但是如果使用滅音器降低槍聲後,槍機動作的聲音就會很明顯,在短距離內可以聽得清楚。
多災多難的M16
當年 M16/AR15 以民間廠商設計製照的黑馬姿態出現,取代了由政府的春田兵工廠設計的 M14 後,由於 ArmaLite 和 Colt 沒有足夠的資源進行「軍事化」的改造,他們同意將槍交給陸軍兵器署在一個由各軍種組成的委員會監督之下進行改良。
對 M16 來說,其實這是很不幸的一個決定。在武器發展史上,真正優秀的武器都是由一兩個人所設計出來,即使需要團隊合作,決定權通常也都在一、兩個人身上;從來就沒有一種由委員會設計出的武器會成功的。更何況在兵器署和委員會中的成員中,有不少人的軍旅前程跟 M14 和它所使用的 7.62mm NATO 子彈息息相關,現在眼看著辛苦養大的「孩子」被取代,他們會對 M16 這個「劊子手」作何感想呢?
當初尤金‧史東尼爾(Eugene Stoner)在設計 AR15 時選用的子彈是以雷明頓點二二二(.222 Rem)的商用子彈為基礎,裝藥則是採用由杜邦生產的 IMR 4475,膛線纏繞距是 355.6 mm(14:1)。所產生的彈道特性是有效射程約 400 公尺,彈頭極易滾轉,殺傷力很大;也就是說完全符合了做為突擊步槍的規格要求。而且,IMR 4475 燃燒非常完全,幾乎不留什麼殘渣,是很乾淨的一種裝藥,正好配合了 AR15 氣體直推式的設計。
但是,委員會一上台,馬上就把纏繞距改為 304.8 mm(12:1),這個決定大概降低了30%的殺傷力。然後它列出裝藥的規格,開放讓廠商競標。競標的廠商只有兩家,一種是杜邦的 IMR 4475,另一種是 Olin 的 Ball Powder。後者也是 M14 的子彈裝藥,而且它的生產廠商跟軍方有多年深厚的關係。由於規格要求太過嚴苛,幾次試驗裡兩家都沒過關,最後杜邦不勝其擾,宣佈退出競標並且停止 IMR 4475 的生產。這時只剩下 Olin 一家競標,雖然它的裝藥仍然不合規格,它還是順理成章地拿到了合約。這其實是很嚴重的問題,因為槍械的設計──尤其是自動武器──通常是先選定子彈,再根 據這個子彈的特性來做為設計的考量。如果要改換裝藥的話,應該要選用跟原來裝藥特性類似的裝藥才對,要不然的話槍械上有很多部份要大改才能適應新彈藥。
Olin 的 Ball Powder 是它屬下子公司 Western Cartridge Company 的產品,在二次大戰中主要使用在卡賓槍的子彈裝藥上,據說他們當時也替國民政府製造了數以億計的 7.92mm Mauser 子彈。它在戰後被用在不少步槍子彈上,其中尤其以 M14 的子彈為最具潛力的市場。
它有兩大缺點。首先,它比較「髒」,會留下不少殘渣和積碳。這在一般民用獵槍不成問題,槍管多通幾下就可以了;在使用活塞行程的 M1/M2 卡賓槍或是M14 上,由於活塞運動的關係,殘渣積碳往往就被刮除排出瓦斯缸管之外,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困擾。但在 AR15/M16 這種氣體直推式的設計上,會沈積在瓦斯導管裡;在像越南這種潮濕的環境下,沈積的速度更快。不知是巧合還是有另外的原因,在 M16 幾百次的試驗過程中,美國陸軍竟然沒拿它跟 M16 一起來做熱帶測試。
另外,它的膛壓比IMR 4475要高出 500 磅,結果是在全自動模式下,會有較高的槍機循環率(cyclic rate),容易造成機件提早耗損。柯爾特生產 M16 時發現了這個問題,當他們使用這種裝藥的子彈來驗收時,全自動的射速每分鐘超過 900 發,遠高於陸軍規格要求的最高每分 850 發,自然驗收不過,退貨率高達 20% 以上。最後在柯爾特強烈抗議下,委員會讓步同意他們用杜邦的另一種裝藥來做驗收測試之用;但是他們還是沒有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仍然繼續讓部隊使用有缺陷的彈藥。
最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委員會和兵器署裡這些一向對武器保養近乎狂熱的專家,竟然「忘記」了要供給部隊 M16 的保養工具和保養訓練。當 M16 開始配備到越南時,士兵拿到手的只有一支步槍,沒有通條、沒有擦槍油,甚至連保養的程序都沒有,各部隊只好自己想辦法。因應之道形形色色,各種都有:有的 自己出錢,休假時到越南城裡的黑市去高價蒐購擦槍工具;有的請家人從美國寄來;有的甚至用衣架拉直了來權充一下。在這段期間內,不知有多少士兵是因為步槍 瓦斯導管積碳跟保養不良在戰鬥中卡彈而結果無端喪命。
最後,部隊裡的這種情形經由家信流回美國國內,家屬們寫信給國會議員,驚動了國會組成調查委員會調查過失。在國會的壓力下,軍方才做了一些改進。在 更換裝藥成分並且提供保養工具與訓練後,基本上的卡彈問題已經沒有了。國會調查報告認為 M16 基本上是很優秀的武器,但是在軍方的這些「近乎犯罪式的瀆職」(close to criminal ignorance)作為下,才有這許多問題。不過調查報告出爐時,越戰已近尾聲,軍方士氣低落,為了避免雪上加霜,並沒有做任何處分,最後不了了之。唯 一遭殃的是春田兵工廠,一百七十幾年的歷史老廠遭到裁撤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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