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8 世紀就已經發明了會爆炸的砲彈。只是當時仍然大量使用不爆炸的砲彈。基本上 可以分成下列幾類:
- 實心彈丸(solid shot)
- 這是最早出現的砲彈。主要用來摧毀敵人城牆工事或船艦。最早用石頭磨成,後來 用銅,最後用鐵鑄成。有經驗的砲手也可以用它來殺傷人員,通常是利用類似「打水漂」 的原理,讓它在平地上彈跳,高速橫掃過敵人部隊的密集縱列,被碰上的筋折骨斷。 用在有膛線的火砲上的稱為 bolt。
- 榴彈(shell)
- 中空的彈殼中裝填火藥,加上一段引信,以落地後爆炸殺傷人員為主。18 世紀時 主要用於臼砲(mortar),到了 19 世紀才開始用於加農砲與榴砲(howitzer)。
- 鍊彈(chain-shot)
- 兩個實心球型或半球型彈丸中間以鐵鍊連起,發射後兩個彈丸在飛行中會水平旋轉 ,有較大的殺傷面。通常用於海戰以摧毀敵艦的桅桿或艦體,也用於近距離殺傷人員。
- 桿彈(bar-shot)
- 和鍊彈類似,中間用鐵桿連接。
- 葡萄彈(grape-shot)
- 這是用於近距離的霰彈,通常內含三層,每層三顆鐵彈丸,外殼以鐵環、帆布、或 繩網製成,有一塊金屬底板。這種彈藥的外殼在離開砲口後很快就破裂,裡面的彈丸四 散,增加殺傷面積。通常用於近距離(50─350碼)殺傷人員。
- 霰彈筒(canister)
- 這種彈藥跟葡萄彈一樣也是使用四散的鐵彈丸,但是它的鐵彈丸尺寸較小,數量卻 較多,空隙間填以鋸木屑。它的外殼通常以金屬薄片捲製,也是近距離的人員殺傷彈。
- 榴霰彈(case-shot or shrapnel)
- 這種彈藥跟榴彈一樣中空,內填火藥與鐵彈丸,引信通常是在發射前才依距離設定 ,讓砲彈在敵人部隊上空爆炸,彈片與鐵彈丸夾雜加強殺傷力,屬於中長距離(500─ 1500碼)的人員殺傷彈。它是由英國皇家砲兵的亨利‧雪拉品諾(Henry Shrapnel) 上尉在 1784 年所發明。
在 19 世紀開始使用有膛線的火砲後,這些彈藥仍然被廣泛使用,唯一不同的是形狀: 在滑膛砲上用的大多是球型,在有膛線的火砲上多改為長筒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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