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械發展史 ── 第三章 火繩槍

火繩槍的發展

蛇桿的發明雖然讓發射火槍簡單多了,但是它還是有極大缺陷,由於蛇桿會自由旋轉無法固定,影響裝填;在發射時右手也無法扶持火槍,有損穩定度。所以各地槍匠仍在持續改良發射機構,在公元 1475 年寫成的德文手卷上,出現了第一個可稱為火繩槍槍機(lock)的描述。

左上圖是最原始的蛇桿設計,約 15 世紀中期。右上圖是稍微進步一些的蛇桿設計,所謂的 Merz Matchlock,前方還有一根小針可以用來清除引火口的殘渣,時約公元 1475 年。下圖是火繩槍機結構:1. 槍機護板。2. 蛇桿。3. 主彈簧。4. 連動臂。5. 連桿與連動臂連結的開口。6. 火繩夾。7. 扳機桿。

在這新的設計中,蛇桿被移到前方,火繩夾向後,長度減半,固定釘以下的部份被切除,加了一個鍊結,鍊結再連上一個槓桿,槓桿後端連上扳機。 在發射的時候只要將扳機上壓,槓桿後端會上移,前端下降,帶動鍊結將蛇桿往後拉下,接觸藥鍋;當鬆開扳機時,槓桿下方的一個彈簧片會將槓桿前端推回原來位 置,蛇桿也自動歸位。這整個機械結構都可以裝置在槍身右側,再用一個銅片(lock plate)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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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繩槍的槍機連續動作,彈簧片用於將扳機槓桿推回待發位置。

這種發射機構的好處是兩隻手都可以用來扶持火槍;發射時手部移動的距離較短,有助瞄準;由於彈簧和槓桿的關係,蛇桿也不會亂動。大大解決發射的問題。

這種槍機結構發明不久後,另一種類似的槍機結構也出現,不同點在於彈簧片的使用。在後一種設計中,彈簧片被接到蛇桿上,而且也不是用來將蛇 桿推回原位,而是用來將蛇桿彈向藥鍋。在發射前火槍兵要將火繩裝上蛇桿,然後將蛇桿扳到待發(cocked)的位置,輕輕一壓扳機就會將彈簧釋放,彈力會 將蛇桿壓入藥鍋。這種槍機設計被稱為 snapping lock,好處是發射的動作更小,點燃的動作更快,有助準確度。壞處是火繩容易熄滅,而且由於沒有保險裝置,容易造成意外。由於如此,這種結構在公元 1550 年後就從歐洲大部份地區消失了,只有在日本還一直沿用。

19 世紀日本仍在使用火繩槍,這兩支火繩手槍的槍機是所謂的 snapping matchlock。

在 16 世紀中葉,火藥製程的改良讓火藥的威力增加,也讓火槍的使用更為安全。在這同時,各種不同的子彈也被使用過,除了圓球形外,圓柱形、圓桶形、金字塔形、長 方形等形形色色的形狀都有;材質方面,鉛、鐵、黃銅、青銅、錫、石頭、甚至銀子和金子,都有人用來做為子彈的材料。鐵質的彈丸主要用來做為穿甲之用,在公 元 1560 年的聖丹尼斯之役法國警察總監安地蒙特摩倫西就被一名蘇格蘭人用鐵質子彈擊殺。金銀質的彈丸則是中古時期的一種迷信,以為子彈的材質必須要和敵人的身份配 合,要殺貴族就必須用銀質彈丸,金質的當然就保留來對付國王了。

到了公元 1660 年,基本上鉛質彈丸已經取代了所有其它的材料。使用鉛彈的好處是:

  1. 鎔點低,鑄造容易。
  2. 成本低廉。
  3. 材質較軟,較易用通條塞入槍膛,也易保持槍膛氣密。

當時也開始出現各種不同槍托。

  • 直式槍托:在德國和瑞士地區流行,槍托架在肩膀上端。
  • 彎式槍托:在法國和低地國流行,槍托抵在胸前。
  • 寬式槍托:在西班牙半島流行,抵在肩窩,公元 1600 年前後已變成標準。

至於名稱方面,並不統一,有各種不同的叫法。最普遍的如下:

  • hackbut / hakbuchse / harquebus: 原意是「有鉤的槍」,很顯然是原始的手砲而來。
  • arcquebus: harquebus 的變形,後來指的是可以抵住胸部或肩窩來發射,不必靠叉架的輕型槍枝。
  • caliver: 可從肩上發射的輕型槍枝。
  • petronel:可以抵住胸部發射的輕型槍枝。

到了後來當火槍(musket,西班牙文 mosquete,義大利文 moschetto)發明並普遍化後,軍用的槍枝就被通稱為火槍了。

火槍(musket)與火槍兵(musketeer)

火槍是西班牙人的發明,時間大概在公元 1535 年左右。在公元 1550 年的荷蘭戰爭期間,歐洲各國在戰場上看到這種設計,回去大量仿造。musket 口徑不小,大約在 20mm,彈丸重約 50 克,槍重約 18-20 磅,發射時必須使用叉架來支撐。

左圖是一名火槍手,火繩一端已經夾在槍機上,另一端(也有火頭)仍夾在左手中指與無名指尖;他右邊腰間有備用火繩,垂在腿側的是引藥罐;此圖來自 Jacques de Gheyn 的火槍手冊,公元 1608 年。右圖是一個配有火繩手槍的鐵盾,屬於英王亨利八世所有。

火槍的準確性雖不高,殺傷力卻不小,在 150 公尺時仍可以洞穿 2 吋厚的木板或者輕甲。所以如果能夠將大量火槍兵集中運用,對於某些目標還是很有威脅性。不過這就需要對火槍兵施以正式的訓練編組,才能在戰鬥狀況下發揮功用。

火槍兵的裝備除了火槍、火繩、和叉架外,還有其他附屬裝備。他們通常攜帶一個彈藥帶,斜掛身上,帶上掛有 12-14 個火藥小罐(apostles),這些木製小罐有皮製的蓋子,裝有發射一次火槍的火藥量。彈帶上另掛有一個裝引藥(priming powder)的小罐,引藥的顆粒比普通火藥細,容易燃燒。帶上也掛有一個子彈袋,內裝約 30 顆鉛彈,不過在接戰時火槍兵往往都把鉛彈含在嘴裡,以節省時間。

上圖是兩名騎兵以火繩槍交火。下圖是他們所使用的火繩槍。此兩圖都來自於 Wallhausen 的 Art Militaire au Cheval(Art of Mounted Warfare),公元 1616 年。

另外他還會攜帶著一些布片,用來舂實火藥和彈丸,也用來擦槍。清理引火孔用的探針,以及用來從槍管挖出鉛彈的工具也是必要的裝備之一。除此之外,他還得穿上甲冑,包括了頭盔、頸甲、胸甲,外加一把劍。

在作戰時,火槍兵通常編成 10 到 12 人的一個班橫隊,各兵距離約 1 步;然後以約 10 個班縱深構成一個火槍兵方陣。最前排的一班發射後,就從兩旁退到後面裝填,第二班向前前行幾步發射,這樣輪流不息,到了最後一班發射完畢,第一班也裝填完 畢,可以繼續輪迴發射。

17 世紀初期作戰的陣式,仍以大方陣為主。公元 1621 年法蘭克福的銅版雕刻。

不過由於當時火藥會留下大量殘渣,在發射 6 到 8 發後,通常火槍就會堵塞,士兵得花上整整一天的時間清理槍枝;再加上火槍接戰距離短(準確度問題),一般接戰時也不會發射太多發彈丸,所以火槍兵的彈藥帶上才會只有 12-14 個小火藥罐。

當時作戰的陣式是以西班牙大方陣(tercio)為主,長矛兵與火槍兵各佔半數,主力是長矛兵構成的大型方陣,火槍兵的方陣置於大方陣的四個角落,或是在大方陣外圍成一圈,砲兵列在更前方成一線,騎兵則佈陣在側翼並攻擊敵人側翼。大方陣的人數通常在 1500 人到 3000 人之間,這種陣式最大的問題在於不利於運動,龐大的方陣很難調動應付戰場上的變局。

16 世紀流行的西班牙大方陣(tercio),中間為長矛手,四角為火槍兵,陣容龐大。

到了 17 世紀初,瑞典國王阿道夫‧古斯塔夫二世(1594-1632)帶領了軍事革命的浪潮,在武器裝備及軍隊組織上進行大規模的改良。公元 1624 年,他的軍隊開始採用較輕的火槍,重僅約 4.25-5 公斤,口徑較小,彈丸也相對的小,攜彈量隨之增加。不過叉架仍然被保留直到 1655 年才廢除。

古斯塔夫的軍事組織改革也將火槍兵在軍隊中的比例從 1/2 提高到 2/3,並且編成團和旅,每團三旅(一個旅相當於現代一個營的兵力),火槍兵單位和長矛兵單位左右並列,或者前後並列。火槍兵的縱深減少為六列,各兵間的 距離拉大,可以讓前方單位由間隙中退到後方,後方單位也可通過間隙前進接敵。火槍兵單位也跟騎兵單位交叉參雜,以提供騎兵單位較強的火力對抗衝鋒的敵軍騎 兵。另外,砲兵則集中在兩側及中央以發揮火力,各團則另配有 5 門輕砲做為直屬支援火力。

由於古斯塔夫的軍事革命,瑞典在 16 世紀末期成為北歐的霸主,歐洲各國也競相模仿瑞典進行改革。

左圖為瑞典國王古斯塔夫‧阿道夫斯二世(1594-1632)。右為他大量配發給部隊的紙包子彈,內含火藥與一顆彈丸,加快裝填速度。

其他發展

在此時,已經開始有來福線出現了。

最早有關來福線的記錄在公元 1498 年,維也納的 Caspar Kollner 在槍管中使用直條溝槽。由於沒有扭轉,這些所謂的來福線可能只是用來方便快速裝填之用,並非增加準度之用。另外有一種說法是出現在公元 1476 年的義大利記錄中,不過這也是無法精確地證實。

另外,準星、照門、後膛裝彈、轉輪步槍、多管槍、手槍,等等都已經有雛形了。

火繩槍的發射程序

為了爭取宗教自由與獨立,所謂的低地省分(今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一帶)的人民起而反抗對抗 16 世紀時不可一世的西班牙帝國。由於西班牙有當時歐洲最強的步兵,反抗軍不得不以大量的訓練來武裝人民。於是荷蘭人在公元 1597/98 年間出版了世上最早的步兵訓練手冊,教導騎槍(caliveres)、火槍(Mvskettes)、以及長矛(pikes)的使用;這個手冊很快地被翻譯成多種語言,流傳到其他國家。在公元 1607 年的英文版中,共有 117 張圖片,其中 43 張有關騎槍,43 張有關火槍,另有 32 張有關長矛的使用。

在這手冊中的 43 個火槍使用的步驟是:

  1. 手持叉架前進!
    火繩槍靠在左肩,左手持槍,左手指間握住火繩,右手持叉架。
  2. 叉架靠槍前進!
    叉架交左手,空出右手來。
  3. 放下叉架,槍下肩!
    左手將叉架放下,右手將火繩槍從左肩取下。
  4. 右手持槍,左手下垂!
    右手持槍,槍身保持垂直,左手垂下,叉架尾端接觸地面。
  5. 槍交左手,提高叉架!
    槍換到左手,同時提起叉架,兩者呈一小角度,由左手握持。
  6. 火繩交到右手!
  7. 吹火繩!
    對火繩輕輕吹氣以造成火頭。
  8. 裝火繩!
    將火繩一頭裝在蛇桿夾子上。
  9. 試火繩!
    調整火繩長度,以確定火繩可以正好點入藥鍋(此時藥鍋蓋是關閉的)。
  10. 吹火繩,開藥鍋蓋!
  11. 舉槍瞄準!
    叉架稍向前倒,將火繩槍平衡在叉架上,左腳向前一步。
  12. 射擊!
    雙腳呈弓步,左彎右直,槍托抵住胸部,扣下扳機射擊。
  13. 放下火槍,靠住叉架!
    左手拇指與食指握住槍身與叉架。槍口向前,避免遲發意外。
  14. 取下火繩!
    右手將火繩從蛇桿上的夾子取下,避免裝填火藥時發生意外。
  15. 火繩交左手!
    用左手中指、無名指、及小指握住火繩兩端(火繩是兩頭都點燃,以便一頭熄滅時可用另一頭再引燃)。
  16. 清藥鍋!
    將藥鍋中剩餘的灰渣吹掉或用右手拇指抹淨,避免火星引燃引藥。
  17. 裝引藥!
    取出引藥罐(priming flash),將適量引藥(priming powder)倒入藥鍋中。
  18. 關上藥鍋蓋!
  19. 搖動藥鍋!
    用手指輕敲藥鍋,抖落藥鍋蓋外的引藥,並讓藥鍋中的引藥落入引火孔。
  20. 吹藥鍋!
    將藥鍋蓋外的引藥粉吹掉。
  21. 轉槍!
    火槍轉成和叉架並列,槍口向上。
  22. 放叉架!
    火槍滑下至身體左側,左手握槍,不握叉架,叉架用掛在手腕上的一小段繩子掛住。
  23. 打開火藥袋!
    右手取一個火藥袋,拇指同時打開蓋子。
  24. 裝填!
    將火藥從槍口倒入,放掉藥袋,右手從彈丸袋(或口中)取一個彈丸放入槍口,再取一小團布片或紙片塞入槍口。
  25. 取出通條!
    右手反手(虎口向下)從槍管下方取出通條,通常右手需抽兩到三次才能取出;此時通條前端(較大的一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下握住通條尾端在下。
  26. 反轉通條!
    將通條調轉 180 度(虎口向上),將通條前端抵住大腿或臀部,右手順勢下滑,握在距通條前端不遠處。此時通條尾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上握住前端在下。
  27. 將彈藥舂實!
    右手(虎口向上)將通條前端塞入槍口,適度地將彈藥舂入槍膛。
  28. 抽出通條!
    一樣用右手反手(虎口向下)將通條從槍口抽出,通條尾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下握住前端在下。
  29. 反轉通條!
    將通條調轉 180 度(虎口向上),將通條尾端抵住大腿或腰部,右手順勢下滑,握在距通條尾端不遠處。此時通條前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上握住尾端在下。
  30. 放回通條!
    將通條放回槍管下的空間。
  31. 舉槍!
    左手將槍取起舉高直立,叉架仍掛在左手手腕。
  32. 取叉架!
    左手將槍交右手,仍保持垂直,左手握住叉架。
  33. 肩槍!
    右手將槍置於左肩,左手持叉架與火繩。
  34. 叉架靠槍前進!
  35. 槍下肩!
  36. 將槍放在叉架上!
  37. 將槍穩住在叉架上!
  38. 將槍平衡在叉架上!
    只靠左手平衡,右手空出。
  39. 火繩交到右手!
  40. 吹火繩!
  41. 裝火繩!
  42. 試火繩!
  43. 關上藥鍋蓋,預備!

單看從這些步驟就可以知道,發射火繩槍是非常繁複的程序。在發射一發子彈後,需要 21 個步驟才能重新裝填完畢;而且有許多步驟都要靠左手單手來握持並平衡總重量近 9 公斤的火槍、火繩、和叉架。不但如此,在手冊上還嚴格要求火槍不能落地,除了裝火藥那一動外,其他各動時槍托都不許接觸地面,連用通條將藥彈舂入槍膛時也一樣,更增加了難度。

左圖的火槍兵正在將殘渣從藥鍋中吹走,右手握著的是引藥罐,身上彈帶掛的是火藥罐,腰間右側的小布袋裝的是彈丸。左圖的火槍兵正在執行前面手冊上第 29 動的動作,準備將通條放回槍管下方的空洞;他腰間掛的彈丸袋下方的小罐正是引藥罐,和一般皮製火藥罐明顯不同。這兩圖都來自上面手冊公元 1608 年的英文版。

另外,發射時的後座力也不小,所以手冊中才要求火槍必須頂住胸部(胸甲);如果頂住肩窩或手臂的話,很容易就會被後座力弄得脫臼。在當時對於彈道學的瞭解並不夠,不過以這類火槍的特性以及接戰的距離,手冊中要求瞄準敵軍的胸部甚或腳下,彈丸才不會過高地從敵軍頭上飛過。

把這些因素整個來考量,身穿甲冑、肩荷重槍、單手表演平衡特技、加上繁複的裝填程序,所以火繩槍的發射速率非常緩慢;一般在訓練時每分鐘能達到兩發已經算不錯,在實戰時更很容易地低到每分一發。

火繩槍的衝擊與影響

除了重新裝填很慢外,火繩槍最大的安全問題就在於那兩個晃晃蕩蕩的火繩頭。由於火槍兵身上到處是火藥袋,這兩個繩頭總是讓人提心吊膽;英國著名的約 翰‧史密斯船長就曾經發生意外,引燃了身上的一個火藥袋,造成嚴重燒傷。所以在前面的裝填程序中都要小心地將火繩取下並持穩在左手指間。

火繩的缺點是:

  1. 不耐天候,風吹雨打容易熄滅。
  2. 不安全。
  3. 仍然需要最初引燃的動作(通常用火堆,或者行列中攜帶的特殊火種罐)。
  4. 風向不對時,煙味會暴露位置(黑澤明電影「七武士」中三船敏郎就是循此找到土匪的火槍兵位置)。
  5. 夜間時火頭很容易暴露位置。
  6. 需要時時調整長度(火繩燃燒速度每小時約 30 公分)。

雖然有這些缺點,由於火繩槍機件簡單、容易製造,在很多地區仍然一直沿用到公元 1700 年前後才被燧石槍取代。

基本上,火繩槍和前一章的手砲一樣,仍然是非常原始的武器,雖然發射時有心裡震攝的效果,整體殺傷力還是不如弓箭。但是同樣地經濟因素仍然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火繩槍的生產成本較低,訓練所需時間較弓箭手短,容易大量運用。

火槍兵與重騎兵(Cuirassier)互以火繩槍交火,公元 1616 年寫成的 Kriegskunst zu Pferdt(The Art of Mounted Warfare)中的插畫。

由於火繩槍手可以被大量地訓練與配置,他們對於中古時期階級森嚴的封建社會形成一種挑戰。隨便一個農夫經過幾周的訓練後就可上陣,而他們的火力雖不 及弓箭手,卻也還是對原來佔有戰場優勢的騎士構成相當威脅,因此各封建領主再也不能把他們當成毫無價值的「民軍」(levies)來看待。由於他們在戰場 上地位的提昇,相對地也降低了騎士的地位。

各國的騎士對騎士制度的沒落雖無奈卻無法可施,最多只能做到一些個人快意的報復行為。16 世紀初葉法國著名的英雄騎士 Chevalier de Bayard (1475-1524 AD) 對俘虜的火槍兵總是殺無赦,但是他自己最後還是喪命在火繩槍之下。15 世紀的義大利霸主米蘭公爵 Gian Paolo Vitelli (-1499 AD)總是把投降火槍兵的兩眼弄瞎並砍斷雙手。

日本與火繩槍

公元 1543 年葡萄牙人克里斯多福‧狄‧摩達(Christopher de Moda)將火繩槍引進日本。當時日本是在戰國時代,各地大名諸侯無不盡量增強武備,火繩槍很快地也被大量仿造。公元 1557 年時織田信長就訂購了 500 支,武田信玄也預言火槍會是戰爭中決定的因素之一。

火繩槍在日本的顛峰應該是公元 1575 年的長蓧之戰,織田信長的部隊中共有 12,000 支火繩槍,他將其中 3,000 名精選的火繩槍兵集中起來,分成三排列陣在木柵之後, 這三排輪流開槍,擊敗了武田家麾下戰無不勝的精銳騎兵;就此完成織田信長的霸業。

描繪公元 1575 年長蓧之戰的屏風畫。織田家的火槍隊正嚴陣以待。較大尺寸的圖片在此。

織田信長死後,豐臣秀吉和德川家康爭奪天下,在公元 1584 年的長久手之戰中,德川家的火繩槍兵先掀開序幕,一槍打死了豐臣方面的勇將森長可,造成豐臣部隊以潰敗收場,連豐臣一方的統帥池田恆興都戰死。此戰奠定了 德川家康與豐臣政權分庭抗禮的地位,使他能在豐臣秀吉死後出來奪取天下。

公元 1584 年的長久手之戰,德川家的火槍手立下首功。較大尺寸的圖片在此。

但是在此之後,日本的火槍發展就此停滯, 後來歐洲發明的輪機槍和燧發槍等雖然被帶進日本,卻沒有被接受,最主要的原因是政治和社會因素。在政治方面,隨著德川幕府的成形,開始對各大名進行嚴格的 軍備管制,火槍當然是列在榜首;而且德川幕府對外國人的看法也是十分保守封閉,從公元 1590 年到 1610 年間逐步限制外國人在日本的居地與行動。到了公元 1610 年代中葉,鎖國政策正式成形,除了少數跟中國的貿易外,禁絕外國船舶來往。在社會方面,火槍打破階級差異的衝擊在日本社會要比在歐洲更大,當農夫出身的火 槍手可以輕易地擊殺受過多年武術專訓的武士時,維繫日本社會的階級制度岌岌可危,這當然也是講求秩序與上下尊卑的幕府所不能忍受的。於是,幕府方面也進行 一連串的措施,將槍枝的製造與販賣列入嚴格管制,基本上只有幕府本身可以擁有槍枝。如此經過 250 年沒有戰爭的歲月後,到了「黑船來航」事件,日本被迫改變鎖國政策之時,基本上仍然停留在火繩槍的時代,而且只有幕府才能擁有火器。

日本教授射擊技術的「槍經」手卷,寫於公元 16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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