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軍未持續攻擊珍珠港的陸上設施,錯失了極佳戰略機會」,這是批評南雲忠一未進行第三次(甚至第四次)攻擊的論者經常提出的觀點。然而,這種說法並非基於對當時戰術態勢及雙方實力的實證分析,而僅是對摧毀這些目標可能產生的戰略影響,抱持著一廂情願的臆測。
要實現其所設想的戰略影響,首先南雲的機動部隊必須具備徹底摧毀這些目標的能力;其次,即便目標被完全摧毀,美國也必須缺乏短期內修復或替代方案才行。若不深入分析這些能力與可行性,那麼無論那些目標的戰略價值多麼重要,其假設情境終究只是空中樓閣。
試想,整個夏威夷群島的戰略價值豈非更高?倘若日本能夠成功登陸並佔領夏威夷,其海軍便能長期盤踞中太平洋,所造成的戰略影響豈不更為深遠?當然,任何理性之人都不會抱持這種主張,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日本海軍根本沒有攻佔夏威夷的能力。既然如此,這種未經審慎考量雙方實力與能力的「錯失重大戰略機會」論調,又如何能夠成立?
「錯失重大戰略機會」的起源
若追溯此觀點的起源,最早提出者是太平洋戰爭爆發時擔任駐馬尼拉美國亞洲艦隊司令的湯瑪斯・哈特(Thomas C. H. Hart)。1944年,已退役兩年的哈特受命前往太平洋戰區各地,收集珍珠港事件倖存者的證詞。其報告對珍珠港事件時任美國太平洋艦隊司令哈斯本・金梅爾(Husband E. Kimmel)的責任問題頗為有利。當金梅爾於1946年1月15日開始在國會珍珠港聯合聽證會上作證時,哈特致信《華盛頓郵報》聲援(1月18日刊登),並宣稱:「相較於艦隊的覆滅,油槽區的損失將會更嚴重地阻礙美國在太平洋的推進。」(Morison, p. 125)
隔日(1月19日)下午,在國會聽證會上,眾議員約翰・墨菲(John W. Murphy)質詢金梅爾,既然戰前已有戰爭爆發的跡象,為何不讓艦隊出海規避風險,以避免在日本攻擊時遭受損失。金梅爾回應道:「這很難說,但此時我想強調的是,如果當時對夏威夷發動攻擊,而港內又沒有任何艦隻,他們本可能造成嚴重的損害;並且,如果他們摧毀了當時所有位於地面、且易於摧毀的油料,那將會迫使艦隊撤退至(本土西)海岸,因為在那之外的任何地區都沒有足夠的油料維持艦隊運作。」(PHA , Vol. 6, p. 2812;Prange, 1982, p. 549)
顯然,哈特和金梅爾的說法都基於日本能夠摧毀所有油料的前提。而金梅爾的回應更非對日本戰略失誤的分析,而是在應對曾擔任14年執業律師、對他進行質詢的墨菲所提出的假設性問題陷阱時,為自身辯護的假設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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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梅爾在1946年國會聽證會上的答詢 |
然而,戰史家莫理斯卻在剝離其原始語境後,將哈特和金梅爾的觀點收錄於1947年出版的《美國海軍二戰戰史・第三卷》(Morison, p. 125)。由於莫理斯的這部戰史具有近乎官方史書的地位,自此,日本錯失重大戰略機會的看法便廣為流傳,成為之後數十年的主流觀點,甚至將範圍擴大至其他陸上設施。
例如,珍珠港事件後接替金梅爾職位的尼米茲,於1964年接受普蘭格採訪時聲稱:「珍珠港事件發生時,艦隊的所有油料都儲存在地面油槽中。我們在那裡約有四百五十萬桶油料,而且全部都極易受到點五零口徑子彈的攻擊。……如果日本人摧毀了那些油料,那將會使戰爭延長兩年。」(Prange, 1986, p. 510)
中途島海戰名將史普魯恩斯,於1962年接受普蘭格採訪時也認為,如果日本人攻擊潛艇基地、油槽區等地,本可以造成更大的損害。他認為日本人雖然有效地攻擊了艦隻,但未能進一步擴大戰果:「只要還有任何東西留下,他們就沒有完成任務。」(Prange, 1982, p.550,)
這兩位將軍或許受到了美國海軍後期作戰壓倒性優勢的影響,並未仔細考量開戰時日本海軍是否具備類似的能力,明顯地帶有事後諸葛亮色彩,更忘乎當年自己在戰爭期間的作為。
本文將延續前文對日本艦隊後續攻擊能力的分析,逐一探討可能的陸上目標及其戰略影響。
陸上目標及美軍修復對應措施
一、潛艇基地
佔地13萬平方公尺,共28棟建築。(US Navy, 1947, Vol. 2, p.121)
提及潛艇基地,顯然是事後之見。無論是美國或日本海軍,1941年時都將潛艇視為輔助性武器,絕未預料到日後美國潛艇對日本航運造成的巨大損害。
再者,珍珠港當時並非美國潛艇的主要部署地點。彼時美國在太平洋擁有55艘大型潛艇及18艘老舊的S級潛艇,其中過半數隸屬於駐紮在馬尼拉的亞洲艦隊。戰事爆發後,馬尼拉的潛艇逐步撤退至菲律賓南部,乃至於澳大利亞西部的弗里曼特爾(Fremantle)和東部的布里斯班(Brisbane)。
12月7日當天,珍珠港中僅有4艘正在維修的潛艇,另有5艘在夏威夷水域,2艘在中途島水域。(Blair, p. 103)儘管日後以珍珠港為主要基地的美國潛艇在西太平洋及日本近海獲得極大戰果,但在開戰之初,即使珍珠港潛艇基地被摧毀,對潛艇戰的全面展開並無重大影響;一來當時並非當務之急,二來修復工作也非難事。
二、海軍修理廠
珍珠港的海軍修理廠佔地頗廣,廠區面積達2平方公里,有190棟以上的建築及2個大型乾塢(可容納戰艦及航空母艦),1個建了一半的輕型船塢(驅逐艦和潛艦)。(US Navy, 1947, Vol. 2, p.121)
根據 Alan Zimm 的估算,日本第三次攻擊最多只能毀掉修理廠的12%。而且,只要修理廠有部分機具可用,就能很快地自產零件修復機具;艦隊本身也有修理能力,當天在港內有三艘修理艦、兩艘驅逐艦維修艦、兩艘水上飛機維修艦,這些艦隻都有製造機械部件的能力。除此之外,檀香山民間機械廠也能幫忙。
他更舉一個1942年在紅海的馬撒瓦(Massawa)接收修理廠的實例,原本該廠所有的機具都被義大利人在撤退前破壞殆盡,接收的美軍人員先以堪用零件拼出一具車床,以此為始修復重要機具,再用這些機具修復其他機具,一個月後全廠全面復工。(Zimm, Chapter 10)
姑且不論其估算公式是否準確,他引用的日本飛機數量顯然過於高估。他將剛剛返艦降落的第二次攻擊隊的飛機也納入計算,但這些飛機實際上不可能立即投入第三次攻擊。因此,他以280枚250公斤陸用炸彈為計算基準,實際上應該只有135架飛機和176枚炸彈。(詳見《再論珍珠港(一))
海軍修理廠固然是重要目標,但以日本機動部隊的能力而言,要完全摧毀實屬不易,更難以藉此迫使美國艦隊撤回美國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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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港海軍修理廠區及乾塢區 |
三、電廠
當時珍珠港區有兩座軍方電廠,面積都不大,且夾雜在眾多廠房之中(NPS, HABS No. Hl-446);另一座加固防彈的電廠在1941年10月開始動工。歐胡島上其他基地有自己供電設施,另有兩座民用電廠,這些在必要時都可以向港區供電。
電廠無疑是高價值目標,然而即使將其摧毀,也無法使珍珠港完全喪失動力。珍珠港內的船艦本身即可提供部分電力,加上海軍修理廠眾多廠房配備的備用發電機,應足以在電廠修復前,臨時供應修理作業所需的電力。
四、乾塢
當時珍珠港擁有兩座大型乾塢(一號和二號,可容納戰艦及航空母艦)、一座中型浮動乾塢(YFD-2,可容納巡洋艦)以及一艘輕型浮動乾塢(USS ARD-1,可容納驅逐艦)。此外,三號乾塢(可容納驅逐艦)正在興建中,而四號大型乾塢(可容納戰艦及航空母艦)則剛準備動工。
空襲期間,一號乾塢緊急注水以減輕損害,停泊其中的兩艘驅逐艦雖被炸中焚毀,乾塢僅受輕微損傷。浮動乾塢 YFD-2則被日本艦爆炸中,加上停泊在內的驅逐艦「蕭」號(USS Shaw)彈藥庫爆炸,最終還是沉沒;直至1942年5月修復並重新投入使用。
在所有陸上設施中,這兩座大型乾塢無疑是最能有效癱瘓珍珠港維修能力的目標。一旦這兩座乾塢遭到破壞,許多受損艦艇將無法在珍珠港就地修復,而必須遠赴美國本土港口進行維修;部分遭受重創的艦艇(例如珍珠港攻擊中被擊沉後又打撈起來的戰艦),更可能因無法進行初步的緊急維修,而失去返回美國本土修理的機會,只能滯留在港等待;勢必都會大幅延遲修復的時程。有論者認為可能會影響到珊瑚海海戰後約克鎮號的緊急修理,進而影響到中途島海戰的結果。所以,值得詳細檢視一下。
就癱瘓乾塢的手段而言,最好是能同時破壞閘門及抽水系統。盟軍在在1942年攻擊法國聖納澤爾(Saint-Nazaire)的諾曼第乾塢(Normandie Dock)時,先以驅逐艦坎貝爾敦號(HMS Campbeltown)撞穿閘門,然後以突擊隊爆破抽水系統,最後引爆了艦上裝載的4.5噸深水炸彈,徹底破壞閘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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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港一號乾塢及二號乾塢,二號乾塢有一中隔船閘備用,圖右八號建築即電廠 |
就日本機動部隊的能力而言,閘門是比較容易的目標,可用淺水魚雷直接攻擊;要攻擊抽水系統就困難許多。因為這兩個乾塢的抽水系統都在地下(一號乾塢的抽水系統在地下17.5公尺處,NPS, HABS No. HI-511),很難用普通炸彈命中炸毀。
然而,由於淺水魚雷的投擲包絡線與傳統空射魚雷存在顯著差異,日本機動部隊中僅有約40名艦載魚雷攻擊機飛行員接受過專門訓練。再者,考量第一次攻擊隊魚雷攻擊機的損失(5架失蹤,多架受損),此時能夠執行魚雷攻擊的日本飛行員人數已相當有限,大約僅剩30名左右。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將會是一項近乎自殺式的任務。從第二次攻擊隊的損失情況可見一斑(出動167架,損失20架,另有58架需要維修或已無法修復,僅剩89架可再次出擊),在第三次攻擊時,低空低速飛行的魚雷攻擊機面對珍珠港已全面警戒的防空火力,其能否倖存至投下魚雷,實在是一個極大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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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港空襲開始後不久的防空砲火及船艦燃起濃煙,對轟炸精度有相當影響 |
事實上,即使成功擊破乾塢閘門,其修復工作也並非難事。珍珠港乾塢的閘門均為浮箱式船閘(caisson),關閉時注水沉底以封堵乾塢,開啟時則排水使其浮起,再由拖船移開。這些船閘本質上可以視為一艘1,500噸級的船隻,一艘輕型浮動船塢(如USS ARD-1)便足以承載進行維修。
至於多快修復,從二戰例子來看,應該是取決於是否優先投入資源。
諾曼第船塢的閘門被盟軍破壞後,德軍一直沒有動手修復。原因是盟軍攻擊船塢的目本就是為了阻止德國主力艦隻特別是鐵必制號戰艦(Tirpitz)可能在出擊大西洋後向此港返回,修理損害;而德國海軍戰略改變,並無使用該船塢的需求,自然不會投入資源進行修復。
美軍在1944年11月5日以53架B-29轟炸新加坡海軍基地,其中國王喬治六世乾塢(King George VI Graving Dock)是主要目標,閘門及船塢本身被500公斤炸彈破壞,海水湧入塢內。儘管日本當時已經窮途末路,缺乏資源,但仍在三個月內將其修復。
由此推斷,若珍珠港的乾塢遭受損壞,其修復工作勢必會被列為最高優先,浮動乾塢 YFD-2 的打撈與修復亦然(原在1942年1月撈起,5月恢復服務)。以美國的技術和工業能力來看,一、二號大型乾塢中至少有一個在數個月內完成修復應屬合理推斷。那麼,這恐怕不會對六個月後約克鎮號的緊急修理造成顯著影響。
更何況,二號乾塢還有1個中隔船閘,原本是用以將這個大船塢從中隔成兩半,能夠更靈活地運用。這個中隔船閘也是尾端船閘的備用船閘,一模一樣,可以互換。當天二號乾塢中並無船隻且是乾的,中隔船閘也不在塢內。即使主船閘被摧毀,只要乾塢口沒有重大損害,將這備用船閘拖來換上即可!(NAVFAC DM-29.3, p.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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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乾塢規格性能說明,有一中隔船閘可當備用 |
五、油槽區
油槽區一直是陸上設施討論的重點,然而鮮少有人進行全面檢視,往往僅憑主觀印象,且這些印象多有謬誤。
首先需要釐清的是,此處所指的油料並非航空汽油、普通汽油或柴油,而是六號燃料油,又稱C級燃料油(Bunker Fuel C)。這是從汽油和柴油提煉萃取後的殘留物,即所謂的重油。相較於汽油,這種重油不易點燃,使用前還需經過預熱處理。這些油槽的平均容量為八萬三千桶(約12,600噸),並採用浮動式槽蓋,以避免油氣滯留在槽頂。機槍子彈射入如此巨量的液體中,所帶入的熱量微乎其微,如同九牛一毛。空襲期間,日本飛行員曾對油槽進行掃射,但油槽卻毫無異常。事後,美軍在清理油槽區時,僅僅使用木塞便堵住了子彈孔(Travers, "Cleaning Up the Navy Yard")。
尼米茲上將誤以為點五零口徑機槍子彈便能將其引燃;或許是年事已高(1964年受訪時已79歲),他可能將這種燃料重油與日本飛機所使用的航空汽油混淆了。
截至1941年12月,不計其他種類油料,珍珠港共有53個地上燃料重油槽及1個地下油庫,總容量達451萬5千桶(約68萬4千餘噸),當時實際儲油量未見公開記錄。依金梅爾上將在國會聽證會所言,當時油槽裡的存量不足,也缺乏將油料運交給行動中艦隊的手段。(PHA, Vol. 6, p. 2504)
這些油槽雖然不具備抗炸能力,但卻配備了完善的防火措施:油槽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且每一座油槽都被堤堰所環繞;堤堰的容積足以容納該油槽的全部油料,即使油料外洩,也會被限制在堤堰之內;同時,亦可透過堤堰旁的管線將洩出的油料轉移至其他油槽。即使發生起火燃燒,火勢也不易蔓延至相鄰的油槽。所以,以135架飛機、176枚炸彈,要摧毀所有這些油槽和油料,可能性不大。
潛艇基地後的油槽區,以堤埂分隔,各成獨立單元 |
另外,距離珍珠港約10公里的檀香山港也有許多油槽。當年檀香山港是跨太平洋航線重要的中間休息站,1938年經過此處的航運量達300萬噸,供應這些船隻的燃油也需要大量儲備。檀香山港共有24個大小油槽儲存各種油料,其中重油容量約55~66萬桶(約9~10萬噸)。(USACE, pp. 4-5)日軍必須把這些油槽也摧毀才行。
更重要的是,即使這些油槽都被摧毀,太平洋艦隊也不至於被迫撤回美國西岸。戰前,太平洋艦隊擁有11艘給油艦,儘管僅有3艘在美國西岸與珍珠港之間執行運油任務;但其真正面臨的挑戰是缺乏能夠伴隨艦隊行動並在航行中進行補給的高速給油艦,而非將油料運送至珍珠港的能力。(Wildenberg, pp. 168-171)
1934年美國海軍調查商船儲備,美國民間公司擁有323艘油輪,並將在隨後幾年內新建94艘油輪以汰舊換新(Wildenberg, p. 72)。戰時美國海軍可以僱用這些民間油輪進行油料運輸,也可將其作為浮動油庫暫時停泊在珍珠港儲油,直到油槽區修復完成或正在建造的地下油庫逐步投入使用(第一批兩座油庫共計九萬噸容量,預計1942年3月完工,PHA, Vol. 22, p. 476)。
舉個例子,1942年7月,尼米茲上將下令向前進至南太平洋的特遣艦隊供應6萬8千噸(約45萬桶)的燃料重油,並指示每隔15天持續補給3萬噸。這批龐大的油料完全仰賴僱用的民用油輪進行運輸。「美孚潤滑號」(Mobilelube)油輪載運3萬4千噸燃料油於7月19日抵達東加群島泊地,當地並無油槽設施。該輪不僅為第十六及十八特遣艦隊的所有艦艇以及另外兩艘運輸船完成了油料補給,還將剩餘的油料轉注至艦隊給油艦「卡諾瓦號」(USS Kanawa, AO-1,容油1萬1千噸),才於7月27日啟程返航。(Carter, p.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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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福特島、海軍修理廠及乾塢、油槽區、希克姆機場,右上遠處雲層下即檀香山港 |
目標過多,能力有限
整個「錯失戰略機會論」最根本的缺陷在於其論述的空泛性,缺乏具體的量化分析。無論是將軍還是作家,在他們的認知中,似乎南雲忠一只要下令「執行第三次攻擊」,海軍修理廠、電廠、油槽區便會奇蹟般地瞬間化為烏有,而實際可用的飛機架次、炸彈數量、炸彈的圓周誤差(CEP)等關鍵細節,都無足輕重。
正如前文(《再論珍珠港(一)》)分析,日本第三次攻擊隊(由70架艦載魚雷攻擊機、36架艦載俯衝轟炸機及29架零式戰鬥機組成,共計135架)最多只能攜帶176枚250公斤陸用炸彈(總計44噸)。若要攻擊乾塢船閘,則僅能攜帶約30枚魚雷和116枚炸彈(總計53噸)。面對珍珠港修理廠超過190棟大小不一的建築、兩座大型乾塢、53座地上油槽、2座電廠,是要如何摧毀到嚴重影響戰略的程度?
姑且不論尼米茲晚年為何忘卻自己曾大規模運用商用油輪調度油料,史普魯恩斯所說的「只要還有任何東西留下,他們就沒有完成任務」,這番話似乎更像是在批評他自己?馬里亞納海戰後,當有人質疑他為何未盡力追擊並殲滅日本航空母艦時,史普魯恩斯以登陸作戰更需要支援保護為由進行辯解。
然而,開戰初期南雲忠一所指揮的機動部隊,與後來史普魯恩斯在馬里亞納海戰時所統率的第五艦隊相比,實乃小巫見大巫。當時,史普魯恩斯麾下擁有四個航空母艦特遣艦隊,共計7艘大型航空母艦和8艘輕型航空母艦;此外,還有11艘護航航空母艦直接負責支援登陸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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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魯克日本油庫設施建設 |
不妨考察比較一下珍珠港空襲及由史普魯恩斯指揮的第一次特魯克空襲,當可一目了然。
第一次土魯克空襲
1944年2月17日至18日,17日的主要目標是環礁內的船艦,18日上午才轉向攻擊陸上設施。(USSBS, 1947; OPNAV, 1946)
兵力:5艘航艦,4艘輕航艦,約560架作戰飛機。
使用:1250 架次,400噸對艦炸彈及魚雷,92噸對地炸彈
主要戰果:
水上:擊沉10艘艦艇、30艘運輸船及輔助船(包括5艘油輪)
陸上:4個機場、2個水上機基地、5個重油槽及2個汽油槽(共1.7萬噸油料)、1個彈藥庫
日機損失:123架被擊落,82架地面被毀,共205架
美機損失:24架。
珍珠港空襲
兵力:6艘航艦,399架作戰飛機。
使用:350 架次,91噸對艦炸彈及魚雷,30噸對地炸彈
主要戰果:
水上:12艘艦船沉沒或坐底,9艘負傷
陸上:6個機場被攻擊,其他零散損失
美機損失:188架損失,155架損傷
日機損失:29架被擊落,19架無法修復,共48架
那麼,僅憑珍珠港第三次攻擊隊那區區135架次飛機和44~53噸的彈藥,究竟需要何等的奇蹟,才能對眾多陸上目標造成任何稱得上重大的戰略性損害?
參考資料
1. Blair, Clay, Silent victory: The U.S. Submarine War Against Japan, Naval Institute Press, 1975.
2. Carter, Worrall R., Beans, Bullets, and Black Oil: The Story of Fleet Logistics Afloat in the Pacific during WW2, 1953.
3. Morison, Samuel E - The Rising Sun in the Pacific 1931-April 1942: History of United States Naval Operations in World War II. Volume III, 1947.
4. NAVFAC, DM-29.3, Drydocking Facilities Characteristics, 1981.
5. OPNAV (Office of the Chief of Naval Operations), Naval Aviation Combat Statistics, WW2, 1946.
6. Pearl Harbor attack (PHA): Hearings before the Joint Committee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Pearl Harbor attack,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Seventy-ninth Congress, 1946.
7. Prange, Gordon W, At Dawn We Slept: the Untold Story of Pearl Harbor, McGraw-Hill, 1982.
8. Prange, Gordon W, Pearl Harbor: The Verdict of History, 1986.
9. NFEC (Naval Facilities Engineering Command), Drydocking facilities Characteristics, NAVFAC Design Manual DM-29.3, 1981.
10. NPS (National Park Service), U.S. Naval Base, Pearl Harbor, Dry Dock No. 1, Pumpwell, (U.S. Naval Base, Pearl Harbor, Naval Shipyard, Facility No. S17, S17A & S768), HABS No. HI-511.
11. NPS (National Park Service), U.S. Naval Base, Pearl Harbor, Power House, (U.S. Naval Base, Pearl Harbor, Naval Shipyard, Facility No. 8, HABS No. HI-446.
12. Travers, Paul Joseph, Eyewitness to infamy: An Oral History of Pearl Harbor, 2016.
13. USACE, Port and Terminal Facilities at the Ports of the Territory of Hawaii, 1941.
14. US Navy, Building the Navy's Bases in World War II: History of the Bureau of Yards and Docks and the Civil Engineer Corps, 1940-1946, Volume II, 1947.
15. USSBS (U. S. Strategic Bombing Survey), Reduction of Truk, 1947.
16. Wildenberg, Thomas, Gray Steel and Black Oil: Fast Tankers and Replenishment at Sea, 1947.
17. Zimm, Alan, The Attack on Pearl Harbor: Strategy, Combat, Myths, Deceptions, Casemet,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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