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奧斯汀《傲慢與偏見》書中社會背景解析

Understanding the society in which Jane Austen sets Pride and Prejud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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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蜜拉.華蘭(Pamela Whalan)撰,Jack Hwang 譯



此篇文章目的在於幫助瞭解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英國鄉紳(gentry)階層的態度、習慣、與想法。這將有助於二十一世紀的讀者瞭解珍‧奧斯汀當代的讀者不必多解釋也能瞭解的一些事情。如此,你們能夠瞭解為何一些在現代看來不過稍不尋常之事在兩百年前會被視為離經叛道或是嚴重醜聞。我們應留意別輕易以二十一世紀的標準來判斷十八世紀的英格蘭社會的想法及機會。

讓我們從《傲慢與偏見》中摘取一段,看看當時世界跟現代有多大差異,所以你們能夠瞭解如何開始閱讀珍.奧斯汀的作品而不會讓二十一世紀的成見妨礙對其的瞭解。

「他們倆立刻就去請求威廉爵士夫婦加以允許,老夫婦連忙高高興興地答應了。他們本來沒有什麼嫁妝給女兒,論柯林斯先生目前的境況,真是再適合不過的一個女婿,何況他將來一定會發一筆大財。盧卡斯太太立刻帶著空前未有過的興趣,開始盤算著班納特先生還有多少年可活;威廉爵士一口斷定說,只要柯林斯先生一旦得到了浪博恩的財產,他夫婦倆就大有覲見皇上的希望了。總而言之,這件大事叫全家人都快活透頂。幾位小女兒都滿懷希望,認為這一來可以早一兩年出去交際了,男孩子們再也不擔心夏綠蒂會當老處女了。只有夏綠蒂本人倒相當鎮定。她現在初步已經成功,還有時間去仔細考慮一番。她想了一下,大致滿意。柯林斯先生固然既不通情達理,又不討人喜愛,同他相處實在是件討厭的事,他對她的愛也一定是空中樓閣,不過她還是要他做丈夫。雖然她對於婚姻和夫婦生活,估價都不甚高,可是,結婚到底是她一貫的目標,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過相當教育的青年女子,總是把結婚當作僅有的一條體面的退路。」

如果以二十一世紀的標準來判斷,那些女孩可以自己找份工作,而如果班納特太太憂心手頭拮据的話,大可以辭退門房,廚子,兩名女僕,以及女管家。不過,請仔細看看上面的最後一句,對班納特家和盧卡斯家所屬的社會階級來說,結婚是女子唯一體面的維生之道。

當時的職業種類及數量遠比今日要少得多,對女子特別如此。要知道那是資訊時代來臨之前,沒有收音機,電視,電話,電力。當《傲慢與偏見》成書之時,今日的學校畢業生想要當成職業的工作在當時幾乎都不存在。

那時候,班納特家所屬的階級的淑女唯一能做的體面工作是有錢太太小姐的清客伴隨或家庭教師。不管德.包爾小姐的伴隨姜金生太太有多時髦,她都必須對那個無趣的小憂鬱症患者保持愉快的態度,而且時時都處在凱特琳夫人的控制之下!當然囉,如果是擔任嘉丁納家小孩們的家庭教師,或者彬格萊先生和吉安一定會生養的大羣小孩的家庭教師,或許會比較愉快些。但是即使是在這種和善的家庭中,家庭教師會住在一個接近上課教室的房間,日夜二十四小時隨時待命,每年或許能有一週的假期,而一年也只能賺十到二十英鎊。當然吃住都包,但是靠那點薪水並無法致富,更談不上甚麼退休規劃;而如果碰不到隨和及親切的僱主,日子將會非常難過。對班納特家小姐們來說,她們另外唯一可選擇的體面行業就是婚姻。但即使如此,那事也是碰運氣的。

結婚後,女方的財產屬於丈夫所有。即使丈夫有家暴行爲,揮霍她的錢財,嚴重酗酒,有婚外情,或是對她不理不睬,女方還是幾乎不可能訴請離婚。只有當丈夫把情婦帶回太太所住的家中同居時,她才能訴請離婚。因此,結婚協議書就變得非常重要。結婚協議書是結婚前擬定的法律文件,以保障有一定數額的金錢指定到新娘的名下,也就是說,終她一生她可以收取這些錢孳生的利息,而且可以讓她的子女繼承。結婚協議書也會清楚地記錄如果丈夫去逝時她可以得到甚麼,或者如果她先於丈夫過世,該怎麼處理她帶過來的財產。結婚協議書裏給女方的數額通常取決於她帶過來多少財產,也就是說有多少嫁妝或前夫的遺產。如果丈夫非常富有,他也許會提供額外補貼,正如書中班納特太太談到達西先生在婚後會給伊麗莎白多少「針綫錢」一樣。如果一個姑娘私奔結婚而沒有先簽下結婚協議書,那她結婚時在法律上擁有的財產都歸丈夫所有,他可以隨心所欲,她卻沒有任何保障。如果丈夫在第二天就避不見面,女方自己馬上就處於身無分文的困境。想想如果韋翰先生成功地和達西小姐私奔的話,這是不是很可能發生的悲劇?由此應可以想見在麗迪亞婚禮之前先把金錢安排好有多重要了吧?私奔不僅僅是道德行爲不檢,也是非常不智之舉。按當時的規矩,誘使姑娘一起私奔是非常不紳士的行爲,因爲私奔不但敗壞姑娘的名聲,更重要的是他利用女方的天真無知取得財務上的利益。

注意一下,韋翰只對有錢的未婚姑娘有興趣,他還沒笨到去勾引有錢的已婚婦女。已婚婦女的錢財會還在結婚協議書的有效規範之下,他想染指可不容易。除此之外,如果已婚婦女跟情人私奔,她的丈夫可以告他。從法律上來說,老婆是先生的財產之一,如果有人非法使用他的財產(他的老婆),她變成“受損的財貨”,做丈夫的可以到民事法庭上告這個情人,依據社會地位,財產,婚姻的久長,以及彼此是否朋友等等因素,可能可以獲得一大筆補償金。做丈夫的可能會得到多達一萬英鎊的遮羞費。這種民事訴訟僅限於男人之間,如果丈夫跟情婦跑了,做太太的甚麼也得不到。

班納特家的女孩們沒有兄弟。如果她們有兄弟的話,他會繼承家傳的產業,但是他也必須供養母親以及未出嫁的姐妹們,跟她們住在一起,提供衣食花用。這會影響到他自己結婚的機會,因爲他除了自己老婆和小孩的開銷外,也要提供母親與未婚姐妹的開銷。如果你是一名正在找尋歸宿的年輕女性,你真會願意跟不停練習鋼琴的曼麗和老是嚷嚷神經衰弱的班納特太太共居一屋嗎?現在應該瞭解夏綠蒂的兄弟們是如何”從擔心夏綠蒂會獨身終老的擔憂中解脫出來“了吧?

「盧卡斯太太立刻帶著空前未有過的興趣,開始盤算著班納特先生還有多少年可活」,因爲班納特家的產業以後會被最近的遠房男性血親繼承。班納特家姑娘沒有兄弟,當她們父親去逝,產業歸柯林斯先生繼承,除非她們的舅舅嘉丁納先生或姨母腓利普太太幫忙,否則她們無家可歸。嘉丁納夫婦有個年輕而且增長中的家庭,班納特家不太可能跟他們住在一起。她們或許會住到在麥理屯的腓利普姨媽家中,不過班納特太太與腓利普太太住在一起是否能相安無事是很值得懷疑的。最可能的辦法是,她們會租一個小房子,靠班納特太太結婚協議書上的五千鎊的利息(一年兩百五十鎊)生活,加上慷慨的嘉丁納舅舅不時的補助一些。

奧斯汀對於日常開銷及東西的價格都很清楚,包括婚姻的價格。所以,或許現在該來談談日常開銷。一八一〇年時的一英鎊相當於今天的六十美元,這是粗略的估計,同時要注意的是這個時期前有美國獨立革命,緊接着是拿破崙戰爭,高度通貨膨脹及通貨緊縮接踵而來,讓十八世紀末期至十九世紀初期這段期間的經濟狀況極不穩定。達西先生一年賺一萬英鎊,換算今天是大約每年收入六十萬美元。這裏面包括彭伯理維護的費用,他在各城鎮住家費用,還有她的妹妹在倫敦自己的住所的花費,另外無疑地他還會有許多慈善支出,不過總的來說他可算是很好的乘龍快婿。

另外要知道的是,一些今天很便宜的東西在十九世紀初是非常昂貴的,另一些在當時是不可或缺的物品在今天則完全不用。

旅行就是個好例子。除非年收入至少一千一百英鎊,你是無法養得起一匹馬和馬車。今天即使沒有賺那麼多錢也可能擁有一部汽車,但是餵養馬料,維護馬廄,僱用馬夫的薪水等等要遠超過汽車登記費,保險,及汽油花費。現在知道班納特太太爲何認為達西先生瞧不起隆太太了吧?因爲隆太太參加彬格萊家的舞會坐的是租來的馬車(相當於出租車),她家的收入還不足以擁有自家馬車來擺這個排場。

當時的道路狀況也是碰運氣的事。郵驛道路就如今日的收費公路,商人建這些路然後按里程收費,即使你乘坐自家馬車,每到一個收費站,仍然得乖乖地替下段繳費。費率以今日幣值折算是每公里要三十美分。

即或使用自家馬車,每二十英里就得換一次馬,否則的話要不時地讓馬休息,一天行程無法超過四十英里。富豪們可以事先把自己的馬送到沿路客棧等候,不過那意味着要事先計劃良久,而且非常昂貴,他們不但要先派出馬夫,還要付寄放馬匹的費用。更常用的辦法是在各段旅程分別僱用馬匹。假如你是使用郵驛道路的話,一輛車,兩匹馬,一名車夫等等加起來的費用是每英里一先令。從浪博恩到羅新斯距離大約五十英里,所以旅費是五十先令,相當於兩英鎊又十先令,也就是今日的一百五十美元。當然囉,威廉爵士,瑪麗亞,和伊麗莎白一同旅行,他們半途在嘉丁納先生倫敦的寓所停留,所以她們路上不必花費在食宿上。但儘管如此,她們平均每個人還是要付到五十美元,而且這還是單程而已。在小說中,柯林斯先生在羅新斯與浪博恩之間來回了至少三趟,所以,遠距離的追求與婚姻不是件便宜的活動。他大部分的旅程大概是搭乘公共驛馬車而非僱用專用馬車,不過花費也還是會相當可觀。或許可以再看看伊麗莎白和達西間有關夏綠蒂結婚後居處(羅新斯)到她娘家(浪博恩)到底算遠還是算近的討論。在「良好道路」上旅行五十英里對於富有的青年來說或許不當一回事,但是對於必須量入爲出的人來說,這樣一段的路程是必須極爲小心地考慮又考慮的。如果搭公共驛馬車的話,花費大約是使用郵驛道路的一半。不過搭公共驛馬車遠不如使用郵驛一般舒服,受人尊敬,或方便。而且,伊麗莎白這個階級的年青女性只有在最緊急的情況下才會搭公共驛馬車,同時還得有熟人伴隨,也就是說得付兩份旅費,結果還是省不了錢。另外,驛馬車只到市鎮中心,所以你還得自己想辦法到你的村子或鄉下居處去。

從旅行的花費來看,嘉丁納夫婦到德比郡渡假的花費會相當龐大。如果他們的收入能夠負擔得起這麼奢侈的開銷,嘉丁納先生的事業顯然十分成功。

衣服也是非常昂貴。要知道,所有的衣物都得手工製作,縫衣機要到一八八〇年代才開始被普遍運用。鞋子,襪子,帽子,手套等需要購買,也都很昂貴。一八一一年時一雙絲襪價值十二先令,相當於今天的三十六美元。男士的襯衫和褲子都是自家製作,但是其他外衣就得花錢購買,因爲它們不是簡單縫製就可以的,它們還需要配合身材量製。女性的衣服或者在家自己縫製,或者由裁縫製作,費用大約是每件兩英鎊(一百二十美元)。工業革命已經讓布料的價格下降,品質同時也得到改善,不過要縫製一件禮服需要六至七碼的布料,最便宜的布料每碼也要大約九美元。所以,即使你自己做衣服,也差不多要花上六十美元。舊衣服通常都會被改成新裝。當布料變舊時,衣服會被翻個面,重新縫過,讓它看起來比較新些。舊衣服也常常被重新染色,帽子和外套重新修補。當外衣真的已經磨損不堪時,它們會被拆開重新改成內衣褲。書中,班納特家的姑娘們自己修改帽子,她們當然也會有其他在服飾上儉省的辦法,例如,重新點綴她們的舞鞋。

人們怎麼賺錢?

最紳士的富有是賴家中土地的地租爲生,所以有個名詞叫「有地鄉紳」。一般的農民向地主租用農地,這些地主通常繼承了大塊田產,有時大到包含了整個村子甚或大的市鎮。多餘的資本則投資在一些「基金」,如政府公債上,一般年利五釐。姑娘的嫁妝和結婚協議得到的錢通常投資在基金上,所以班納特太太的結婚協議金五千英鎊每年應該會孳生兩百五十英鎊,其中大部分會花在她和女兒們的衣服上。班納特先生是名地主,但很明顯遠不如達西先生富有。從班納特家的生活水準,以及她們家剛好收支兩平的情形來看,班納特先生的地租和投資每年大概帶進大約兩千英鎊的收入。

房地產之類的資產由長子繼承,有的時候,也會給幼子一份小的地產,或者市面上剛好有土地可買,也給幼子購買一塊,但更常見的情況是鄉紳的幼子需要從事某種專業工作,一般是陸軍,海軍,律師以及教會的工作。醫生(譯按:原文是 doctor,有時又稱 physician)還剛剛開始被升格爲算是體面的階級。但藥劑師(介於藥房老闆和醫生之間)和外科手術師(譯按:surgeon)這樣的職位,他們被認爲是還算體面的專業,但在社會階級上就不行了,所以也不是紳士的兒子所應該考慮的工作。

加入陸軍是鄉紳幼子找的出路中最受喜歡的職業。必須有錢人才能當正規軍的軍官,因爲正規軍軍官的職位需要花錢購買。升級則端賴背景關係運作,跟個人能力沒有太多關聯。駐紮在麥理屯的軍官們不屬於正規軍,他們是民兵團的成員。民兵團是在戰爭時期成立,由志願者組成,以加強國家的防禦力量。加入民兵團時不需要像加入正規軍時所必需的社會背景及金錢。韋翰跟一名老朋友不期而遇後隨即加入民兵團;不過,當他跟麗迪亞結婚時,達西先生給他買了正規軍裏的一個職位,讓他有了職業,在社會中也算是比較體面了。陸軍的薪資足以餬口,不過不會有太多結餘,特別是如果你還想要維持自己出身的富有家庭沿襲下來的生活水準的話。但許多有錢人家加入陸軍的幼子還是從家裡拿零花錢,以維持他們習慣的原有生活方式。以書中的費茨威廉上校為例,他是一位伯爵的幼子,背景很好,在軍中晉升沒有問題,而且生活也很舒適。但他如果跟一個沒有相當財產的姑娘結婚,他將無法維持現在享受的生活方式。他父親大概還會繼續給零花錢(雖然如果新娘不讓家裏滿意,這錢也可能拿不到),但不論如何,要繼續維持家中老婆及家庭開銷,那會需要用他的妻子帶過來的財產的出息來彌補一些。

身爲一個貴族家庭幼子的費茨威廉上校對伊麗莎白說:「我們花錢花慣了,因此不得不依賴別人,像我這樣身份的人,結起婚來能夠不講錢,那可數不出幾個了。」伊麗莎白開玩笑地建議說,像費茨威廉上校這種伯爵幼子,應該要吸引到能帶來五萬英鎊(也就是說每年兩千五百英鎊收入)的女人。這個數額,無疑地會是個大富豪之女。但是費茨威廉上校如果找到嫁妝至少有兩萬英鎊以上的老婆,大概就能維持他一貫的生活水準了。

海軍就不如陸軍那麼受歡迎,因爲雖然背景對晉升來說仍然很重要,但是得有點頭腦(譯按:年輕紳士加入海軍時從練習生做起,需要通過考試才能升尉官,從尉官升艇長,艇長升艦長需要背景關係和高層關照,艦長以上升提督完全按年資排行)。如果你在海軍中搞不來,通常大家很快就會知道,而且往往導致致命的結果。而且,海軍軍官參加社交活動的機會也不多(譯按:因大部分時間都在海上。當時英國海軍的船都不靠岸,怕抓來的水手逃跑)。所以,柯林斯家或盧卡斯家的幼子成爲海軍軍官的機會要多於達西或費茨威廉的幼子。

法律行業也有不同的體面程度。班納特太太的父親是鄉間的律師,因此他在地方上有足夠的地位,他把最大的女兒嫁給自己的助手(譯按:腓利普先生);把漂亮女兒嫁給地方上鄉紳的兒子(譯按:班納特先生,還給五千英鎊的嫁妝);並且讓兒子接受良好的教育並且在商業上成功立足。但是鄉下律師就沒有了成功的倫敦律師的那些光芒,倫敦律師會想在社會上,律師公會裏留下聲名功績,或許還想擔任法官的職位。達西先生有個舅舅還是叔叔當過法官。另外,若想要成爲成功的倫敦律師,除了需要一些頭腦外,還需要社會關係以及金錢作後盾。

另外一條出路是教會。英格蘭教會是國家承認的教會,不受羅馬天主教教皇控制。主教由國王任命,教會由國家資助。在十八世紀時,也有許多私人資助教會。如果你是地方鄉紳,你有權力任命地方教區的牧師。也就是說,教區中的神職其實是可以買賣的。當成爲一個教區的牧師時,不管這職位是自己買的,別人幫忙買的,還是好意賞賜的,都是終身職。這個職位配有一棟免費住宅,還有一些農地可以自己耕種或者出租給佃農,還可以自由支配教區內徵收的十一稅。不過,死後這住宅和農地歸原地主所有,他會指定給神職的繼承者。因此,牧師必須自己替自己的妻子兒女打算,因爲牧師死後她們馬上就得搬出去,沒有任何養老金。牧師也可以任命一位助理牧師負責絕大部分的工作,不過他就得自己付他薪水。要成爲牧師並不太難,只要在教會認可的大學裏完成大學學業,然後向主教提出申請,他會問幾個有關英格蘭教會信仰的基本問題,然後就授予聖職(譯按:若要執掌教區當然還要前面的地方鄉紳任命過程)。許多牧師是良善且盡職的人,他們盡其職責照料教區民眾的信仰福音,並且運用教堂的基金抒困解憂,不過這個系統很顯然地也很容易被濫用誤用。常見的是某位地主鄉紳會替自己的兒子們牟取牧師的職位,但完全無視於他們是否適任。柯林斯先生之所以能得到漢斯福德教區,顯然是因為凱特琳‧德‧包爾夫人喜歡能有個在她指使下卑躬屈膝的教士。他或許花了點錢來買現在的住宅,但是它是「有價值的神職住宅」,況且他的收入足以提供些許享受。伊麗莎白同意說以謹慎眼光來看,夏綠蒂收穫頗豐,並且享有某種程度的物質上的舒適。

如果沒有贊助者而卻仍想擔任神職的話,或許可以替人暫時代理一段時期。也就是說,執行牧師的職責,住在牧師的住宅,從農地和十一稅中取得收入,直到預定要擔任這個職位的人被授予聖職並能夠自己接掌牧師職責為止。另外一個辦法是擔任助理牧師,錢少事多,但是希望某天有人會賞識你成為你的贊助者。

小康但不太富裕的家庭的幼子或許會在銀行裡工作,不過這通常會讓你無法躋身上流社會。像盧卡斯先生的弟弟或許就是在銀行裡工作的。

不過,時代變化很快。要記得,這是工業革命的時代。二十年前還不存在的工作正開始受到尊重與認可。你可以賺一大筆錢,然後用錢敲開一條通往原本限於統治階層的上層社會的道路。在《傲慢與偏見》中有兩個例子。班納特太太的弟弟嘉丁納先生,如果他跟從自己父親的腳步的話,也會成為一位鄉間律師──稍稍體面──但是他選擇了不同道路。腓利普太太的丈夫繼承了家傳的法律業務,而嘉丁納先生改去經商,很可能是進出口貿易。那不如法律職位一樣為社會接受,但在這個市場快速擴展的時代,報酬要好得很多。另一個例子是彬格萊先生。他來自北英格蘭,也就是說給他留下價值十萬英鎊產業的父親幾乎可以確定是在棉花業賺了大錢。他不像達西先生一樣有地產,但還是位極為有錢的年輕人,他的收入來自他老爸必定留給他的工廠,以及投資基金。雖然彬格萊先生的父親會成天經營他的工廠,他已經賺了足夠的錢讓他的兒子從小以紳士的身份成長。彬格萊先生很可能每年只要去跟董事會開幾次會,其他的時間大可以花在追求娛樂上。

所以,紳士們如何打發時間?

我們可以看到達西先生必須關注他的產業的事務,而他也自覺地如此做。他在客人來到之前先回來好跟產業的管理人會商。他一年裡會需要這樣工作幾次,而且應該會定期地收到管理人的商業書信報告。不過他的產業非常大,他的管理人也會需要一些助理協助日常事務──還記得韋翰的父親在世時是彭伯里的產業管理人。彬格萊先生沒有產業需要管理,但他還是得花些時間與管理他的工廠及投資的商務管理人不時地會商。雖然英國在當時不是處在戰爭狀態,要不然就是正在準備戰爭,費茨威廉上校卻能有大把時間不必待在團裡。民兵團在布里屯時僅僅是列隊操演,移到布萊頓後應該有更多軍事上的準備與訓練,但是軍官們卻還能找時間花在娛樂上。

整體來說,紳士們有一大堆跟賺錢維生無關的時間需要打發。如果你是一個行政區的貴族或國會的成員的話,你的職責之一就是治理國家。上議院在當時是主要的立法機構,下議院只能執行審核而已。要成為上議院的議員,首先必須要有個可以世襲的爵位。費茨威廉上校的父親是名伯爵,無疑地會是上議院的一員。要成為下議院的一員必須經過選舉,不過這些職位被視為替國家服務,所以是無給職。還有,當時沒有普遍投票權。必須有資產才能投票,而且沒有秘密投票。形成今天的西敏寺系統所基的國會改革,其中大半發生在十九世紀後半,有些甚至要遲至二十世紀才發生。這也就是說當年下議院充斥的富有的地主。那是達西先生有可能可以參與的活動,但他或許不會參與。當彬格萊先生購置地產時,那也會有助於去除他身上的商業銅臭味。

國會從一月中旬至八月初開會,其間在復活節有數週的休息。也就是說如果你是有心的國會議員,這段期間你大部分時間會在倫敦。既然富豪權貴會在倫敦,其他希望能跟這些上流社會沾點邊的人也會在此,而社交活動的高潮是在復活節之後。許多鄉紳在他們鄉間產業上一直待到復活節後,其他人待在時尚的休閒聖地巴斯或布萊頓。那些在二月及三月的倫敦享受「社交小季節」的人通常會在復活節那幾週離開倫敦,或是回到自己鄉間的產業,或是到某個富人的鄉間產業參加連日宴會。

五月和六月是被稱為「社交季節」的月份。這段期間,在倫敦有許多舞會和宴會,特別是在國會提早散會的週三和週六。同時在六月和七月也有許多賽馬會,通常在離倫敦不遠處。注意一下在書中,麥理屯地區在冬天到城裡過冬的各家各戶在六月底開始回來,夏天的活動,也就是鄉間的舞會和宴會也開始了。如果你想要跟嘉丁納夫婦一樣休個假的話,你應該選擇七月份,因為這時候白天最長,而且不太會被陰濕的天氣或泥濘的道路所礙。盛夏的時候待在倫敦會不太舒服。大量馬糞和陽溝的臭味,以及隨之散佈的疾病,這些都讓鄉間看來比較舒服也比較健康。

國會在八月初休會,好讓議員們來得及回到鄉間產業趕上八月十二日開始的松雞獵季,緊接著的是九月一日開始的獵鵪鶉季節,然後是十月一日的獵野雉季節。獵鳥不僅僅是項運動,它也提供了重要的食物來源。一個好的地主會小心地保留產業上一部份的鳥類,不會趕盡殺絕,以替下一年的獵物留種。班納特太太的粗鄙和對如何適當地養護產業的毫無所知在她與彬格萊先生的對話中顯露無遺,她說:「彬格萊先生,等你把你自己莊園裡的鳥兒打完以後,請到班納特先生的莊園裡來,你愛打多少就打多少。我相信他一定非常樂意讓你來,而且會把最好的鷓鴣都留給你。」無怪乎伊麗莎白看到她母親如此公開的愚蠢表現會越來越難受。

當獵鳥季節過了,還是有許多活動可做。獵狐季節在十一月第一個週一開始,一路到十二月。同樣地,這不僅僅是運動而已。冬天裡飢餓的狐狸對雞群、兔子和鳥類是一樣的危險。要保護自己的產業的話,殺掉一些狐狸是無可避免的。

根據天氣的狀況和你是否必須到倫敦參加國會開會,獵狐的活動可以一直持續到一月份。那意味著聖誕節通常在鄉間度過。不過當時人對聖誕節並不如後來人那麼重視。把聖誕節變成重大節慶是發生在維多利亞女王的時候。書中例子是當嘉丁納夫婦到浪博恩來過聖誕節時,雖然他們是非常用心的雙親,他們卻沒有把孩子們一起帶來。

地主的另一個職責是擔任地方的行政長官。鄰里間的爭執,以及犯法事件如小偷小摸等都是由地主以地方行政長官的身份立刻進行處理。較嚴重的案件會被送去正式法庭,不過地主們負責相當一部份鄉間的司法。

因此,紳士們會出去打獵、賽馬、射擊、和釣魚,許多人也讀不少書──達西先生和班納特先生都相當喜歡閱讀。打撞球也是人們喜歡的消遣,大部分鄉間產業都有一間撞球室。另一個受歡迎的消遣是賭博。當時開始出現的紳士俱樂部,例如白氏俱樂部,基本上就是賭博俱樂部。它們設立的目的就在於讓人難以在骰子上或者發牌上做手腳。有一些「遊戲地獄」就不是這麼友善,他們會提供年輕人免費酒水,然後讓他們跟一些老千賭博,從他們身上詐取大量錢財。不過,即使是友善而正當的牌戲也可能輸上很多錢。還記得當伊麗莎白從吉安養病的房間下樓來,看到赫斯脫夫婦、卡羅琳、及彬格萊先生正在打牌的一幕嗎?他們正在玩「祿牌」,他們邀請伊麗莎白加入,但是她推拒了,因為她想他們或許賭得很大。「祿牌」的特色是每一局都打得很快,因此,即使每一局的金額不大,但還是有可能很快地輸掉一大筆錢。

賭博是那個時代的主要社會問題之一,特別是對有一大堆空閒時間的年輕人來說。可以看看當伊麗莎白發現韋翰是個賭徒後她有多擔心,另外也可以看看他已經在賭博上浪擲了多少金錢。當時紳士的行為法則裡,賭債是跟榮譽攸關的債務,要比一般商務債務、租金、或其他法律債務優先償還。如果對賭債賴帳不付,會讓周遭的軍官、紳士們看不起你。韋翰跑路時欠了商人的債,但也欠了賭債沒還,這不合紳士身份。

紳士們參與的其他活動中,大部分也是女士們也會參與的,所以這裡或許該來談談日子是怎麼過的。

日光要被充分地利用,因為當時還沒有電力產生的人工光線。那是為什麼晚宴和舞會都安排在夏天,這樣人們就不必摸黑在鄉間小路上折騰。即使在夏天,舞會也通常會在滿月的日子前後舉行,所以人們在夜間回家時會比較安全些。這也是為何鄉間的晚餐時間要早於倫敦。倫敦的街道上有街燈,路兩旁還有房子,所以在晚上出行比較不那麼危險。

人們─特別是僕人們─很早就起床,早餐還是會比較晚,通常在十點鐘左右。這是因為要生火、打水、燒水等等,所以不管前一晚已經準備了多少,早餐還是得花上一段時間才能準備好(譯按:最基本的食物,如早餐桌上不可少的新鮮麵包,從揉麵、發酵,生火,烤製,至少四個小時)。和我們今天的想法不同,有許多事情會在早餐前辦完。如果住在鎮上,你或許會在早餐前到公園騎馬,到圖書館借書,或者買東西。如果你在鄉間,或許會騎馬看看產業的情況,跟馬夫、獵場管理人、或管家談談。人們也時常在早餐前寫信,主婦則會利用這個時間跟女管家談談。

早餐要花大約一個小時。珍‧奧斯汀的母親曾經在拜訪富有的朋友時,寫信給她描述早餐的內容:咖啡、巧克力、茶、梅子蛋糕、重奶油蛋糕、熱麵包捲、冷麵包捲、麵包、奶油、吐司。可以想見在她們家自己的早餐桌上不會有這麼多的選擇,不過當奧斯汀先生在史蒂文頓教區擔任神職時,奧斯汀家自己有個農場,所以應該會有很多新鮮雞蛋及各類奶製品。

因為早餐吃得很晚,所以沒有正式的午餐。如果外出購物,或許會吃點糕餅。如果拜訪他人,主人可能會提供相當豐盛的點心──在書中當伊麗莎白和姨媽拜訪彭伯理時的冷火腿肉和堆成金字塔般的水果。其他情況下,如在旅行的時候或許會吃個簡便午餐。伊麗莎白和瑪麗亞‧盧卡斯從漢斯福德回家的路上被妹妹們招待(伊麗莎白付的錢)吃一頓有冷火腿肉和沙拉的簡餐。順便說一下,麗迪亞點菜時特別加了一條黃瓜,相當不尋常,因為當時黃瓜算是奢侈品,一條要價一先令,相當於今天的三美元。直到十九世紀末期,午餐才開始成為正餐之一。

現代人認為早晨到中午為止,但在十九世紀初,人們認為直到你回房間換穿晚餐服裝之前都是早晨,也就是說到下午三、四點鐘之前都是早晨。所以當人們說到「晨訪」時,指的是從十一點到三點之間的拜訪。晨訪是女士們主要的社交活動之一。如果待在家裡的話,或許會用閱讀、音樂練習、繪畫、縫紉,或者任何一項在當時流行的適合女士的活動來打發時間。當女士們談到她們的「作品」時,指的就是縫紉。珍.奧斯汀把她的文學活動稱做「寫字」,當她提到她自己的「作品」時,她指的是她的縫紉活,她擅於製作拼花布。在她生命最後八年居住的喬頓,那裡保存了她親手製作的一塊非常精美的拼花布;那裡也有她替外甥女做的非常精巧的針線盒。珍.奧斯汀鋼琴也彈得非常好,每天早晨至少花一個小時練習。

通常在晚餐之前要換衣服,晚餐也比今日要早。在鄉間,通常在三點至五點之間開始,在城鎮裡則會稍晚──大約是六點至八點。這些時刻跟日光有關。在鄉間如果要邀請客人來吃晚餐,必須要考慮他們如何安全回家,而在暮色中回家總是要比摸黑回家安全得多(譯按:英國在高緯度地區,夏天時到晚上九、十點天空還是亮的)。

當時的飲食習慣中有一件事常讓現代讀者大惑不解的就是晚餐桌上的食物是怎麼安排的。「班納特太太本來一心一意打算當天就請他們吃飯,然而她又想到,家裡平常的飯菜雖然也很不錯,可是人家是個有身份的人,每年的收入在一萬鎊之多,她既然對人家寄存著那麼深切的希望,那麼,不添兩道正菜,怎麼好意思呢?」如果班納特太太家裡平常的飯菜都不錯,那麼很明顯的當時的「一道正菜」(course)的意思跟現代的「正菜」的意思不太一樣。這可以從在接下來星期二的晚宴後談到食物時的描述看出來,她談到鹿腰肉、湯、鷓鴣,顯然那些只是晚餐的一部份。

在奧斯汀的時代,菜餚都放在餐桌的中間,雖然僕人會幫忙,你還是得自己拿取放在最靠近自己的菜餚,或者是從另一頭傳過來的菜碟,如果你膽子夠大,你也可以要求同桌的人把菜碟傳過來給你。可以想見,一個害羞的年輕人如果碰巧坐在不喜歡的菜餚之前,或許會餓到肚子。每道「正菜」包括了有三到四盤主菜和三到四盤副菜。通常第一道正菜有湯、許多烘烤的菜餚如大塊烤肉、魚和禽肉和一道蔬菜,副菜如蔬菜、香菇、麵點類,甚或有甜點如蘋果派。如果有第二道「正菜」,桌上菜餚會被完全清空,然後又是四盤主菜、四盤副菜。第二道「正菜」可能有大塊冷肉,以及比較多的甜點如冷奶凍、燉水果等。吃完後,餐桌又再度清空,擺上飯後甜點,有各類堅果、果乾、醃果等等。在吃甜點時,主人家的孩子有時候會被帶進來跟客人打招呼。吃完甜點後,女士們會到主婦的會客室去,男士們則開始喝點烈酒。通常男士們在喝酒的時候,免不了會扯一點黃腔。所以,在奧斯汀的作品中,如果一位男士在晚餐後隨即到女士們的會客室來,意味著她認為這個人不錯,品格高尚,不會跟人喝得酩酊大醉,講一些黃色笑話。

接著晚上就會在閒聊、聆聽賓客或主人的音樂表演、打牌、玩室內遊戲、或者大聲朗讀中度過。尼日斐花園和羅新斯的晚宴讓人對於當時晚上如何消磨時光有點印象,你或許會瞭解為什麼費茨威廉上校那麼喜歡和伊麗莎白聊天或聽她彈琴,那會比聆聽凱特琳夫人的獨角戲要愉快多了!

吃完晚餐幾個小時後,就是宵夜時間,有時會被稱為「茶盤時間」。有時候,只有重要的客人被邀進晚餐,較不重要的客人則被邀請在宵夜時間來參加這個宴會。當時人們都知道他們自己的身份以及在社會上的地位如何,所以對這種差別待遇都視為理所當然而不會生氣。在城鎮中,宵夜通常是在從劇院或其他類似娛樂活動回家後吃的有茶和蛋糕的輕食。在鄉間,因為晚餐吃得比較早,而且客人可能在路上得要花上一段時間才能回到家,所以宵夜的份量會多一點,通常是供應多樣小點心,讓客人自取。在班納特家,請客時的宵夜只提到茶和咖啡,其實沒提到但應該會有的是多種不同的蛋糕、餅乾、餡餅、三明治、小餐點等。等到茶盤從房間裡拿走時,也是客人該告辭的時候了。

舞會時的宵夜算是比較正式的餐食,在晚上的娛樂進行到一半之時,人們會坐下來吃點比較能夠填飽肚子的東西,之後繼續跳舞,或者回到牌桌上。這時也會有音樂伴奏進餐。

有一點在當時和現代完全不同的是如何讓年輕的姑娘開始社交活動。

「--你的妹妹們有沒有哪一個已經出來交際了,班納特小姐?」

「有,太太,全都出來交際了。」

「全都出來交際了!什麼,五個姐妹同時出來交際?真奇怪!你不過是第二個!姐姐還沒有嫁人,妹妹就出來交際了!你的妹妹們一定還很小吧?」

當凱特琳夫人問伊麗莎白有關她的姊妹的問題時,她不是在問她們的性傾向。當一個姑娘「出來」(譯按:coming out,現代英語指的是同性戀者公開表明自己的性傾向)時,指的是她已經離開教室,正式進入社會,可以開始找丈夫了。在姑娘大約十七歲的時候,她的父母會開一次舞會,正式向社會引介,之後她可以開始陪著母親到別人家晨訪,朋友及認識的人也可以開始順便邀請她與父母一起參加大人的晚宴和舞會。如果她的社會地位夠高的話,她會被引介去覲見王室。在書中班納特太太問到德‧包爾小姐是否覲見過王室,因為她身為伯爵的孫女,是很可能覲見過王室的。班納特家的人的社會地位並不是很高,不會獲得王室的接見。不過,威廉‧盧卡斯爵士倒是希望當柯林斯先生繼承浪博恩後他們家裡能有人覲見王室,這顯示威廉爵士有點太驕傲自負了。傳統上,妹妹要在姊姊結婚後,或者姊姊已經步入社交好幾年卻沒有機會,幾乎要成為「老處女」時,才會「出來」參加社交。班納特太太不顧這個傳統,因為她急於讓她的女兒們出嫁,也想讓她們快活一下。這樣一來,伊麗莎白回答凱特琳夫人的話就比較容易讓人瞭解了,還有,也會瞭解為什麼當夏綠蒂和柯林斯先生訂婚時,「幾位小女兒都滿懷希望,認為這一來可以早一兩年『出去』交際了。」

社會的各種習俗在珍‧奧斯汀寫書以來的兩百年內也已經改變許多,無奈無法一一詳細敘述。不過,我希望這篇短文能夠揭開當年社會的一些面貌,讓大家瞭解珍‧奧斯汀並未想要為難讀者,而是因為兩百年來風俗習慣的改變,讓現代讀者無法理解她作品中許多的細微之處。再讀一次本文開頭引用有關夏綠蒂‧盧卡斯訂婚的那段文字,現在是不是比較清楚了?如果因為時代的變動而讓你無法理解珍‧奧斯汀隱喻的事物,進而更漏掉她尖銳批評的話語的話,那就太可惜了。

(譯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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